(二)对待教师集体中的先进人物的关系行为

勿庸置疑,每个教师都有一种精神上的需要,就是希望同事、领导、学生及其家长能主度评价他的工作。社会对于教师的评价是取决于他的劳动贡献的,可是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教师所花费的劳动数量尤其是质量,不是立即就能被人们认识到的,加之对教师的评价或许出现偏差或错误,这就可能产生矛盾。一些教师会感到对自己的评价低了,而对其他教师评价高了。这种主观的印象会引起相互间的抱怨和对那些被赞扬的教师产生反感,特别是对优秀教师产生妒嫉心。

为调解和改正上述错误心理和言行,每个教师都应自觉地遵循如下的道德规范:

一是必须尊重和关心优秀教师,尽力支持他们的工作;

二是不允许对有才能和有成就的教师有妒嫉和恶意的态度;三是应该虚心地向优秀教师学习,创造性地汲取他们的教育经验。

只有这样,才能为优秀教师的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从而有利于继续创造经验的推广经验,使教师集体的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不过,对优秀教师的评价也要有分寸,以免把优秀教师偶像化,而使他们陷入自我欣赏、脱离群众、固步自封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