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师群体的行为规范

(一)群体的一般理论

  1. 群体的概念与种类

在社会心理学的有关理论中,群体是指一个介于组织与个人之间的人群

结合体。其基本特征是:各成员相互依赖,在心理上彼此意识到对方;各成员在行为上互相作用,彼此影响;各成员有“同属一群”的感受。

有人根据群体发展水平的不同,将其划分为三种类型:松散群体、团体和集体。

松散群体。是指那种只有时间和空间联系的群体,其特点是有共同的活动目的,但无严密的组织系统,关系松散,缺乏集团意识。如同一病房的病人或同一车厢的乘客。

团体。是指有组织的群体,其特点是,有共同的活动目的和内容,有共同的行为规范,成员间有较密切的联系,有集团意识。如工厂、机关、学校等。

集体。是群体发展的高级阶段,其特征是,有具有社会价值的共同目标; 有严密的组织系统;有较强的内聚力和独立实现目标的自觉性;有一致的舆论和良好的风气。

在教师群体中,一般以后二者居多。

根据其它的标准,还可以对群体做出其它的分类。例如,根据群体的规模,可以分为大群体(如学校)和小群体(如教研室或年级组);根据群体建立的方式和构成原则,可以分为正式群体(如党、团、工会等)和非正式群体(如校友会)。

由此看来,一般学校都属于团体,只有其中发展水平较高的校、系、室、组,才能称为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