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性原则

平等性原则是指教师与家长交往过程中,要互相尊重、热情相待,公平合理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该原则要求教师做到:

第一,尊重家长的意见。教师与家长都是学生的教育者,其教育地位应该是平等的,因此,双方应互相尊重。特别是教师,在尊重家长人格的同进, 还必须尊重家长在教育子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千万不能恃自己教育理论水平高、教育经验丰富而对家长的正确意见置若惘闻。

第二,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的社会、经济地位有高有低,因此,教师在交往中要保持良好的姿态。在社会、经济地位高于自己的家长面前不阿谀奉承,对社会经济地位低于自己的家长也不摆架子。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家长信任与尊重。同时,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的另一含义是公平对待优生和差生家长。在教育实践中,往往存在优等生家长受尊重, 差生家长坐冷板凳的现象。这是我们应该批判的,理由在于:

①全面地讲,学生无所谓优或差,只有特长的不同;

②学生正处在成长之中,优或差只是表示现在,不代表未来;

③越是某方面差的学生,越需要教师与家长同心协力地去帮助。因此, 教师要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家长。

第三,尊重与指导相结合。教师尊重家长的人格和意见,并不等于顺应家长的意见和做法。对一些教育子女方法失当的家长,教师应在尊重的同时, 根据教育科学的原则,恰当地给予家长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