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教师之间的关系行为

(一)不同水平教师之间的关系行为

不同水平教师之间的关系主要是指优秀教师、先进教师与一般教师之间的关系。优秀教师以他们献身教育事业的崇高精神和创造性的劳动赢得了党和人民的赞扬和尊重,享有崇高的荣誉。作为优秀教师应该认识到,这种荣誉不仅属于自己,也属于全体教师,因为优秀教师的成长离不开教师集体的帮助,他们的先进经验也离不开全体教师的创造,这是全体教师的宝贵财富。因此,优秀教师应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牢记人民的培养和其他教师的帮助,要虚心吸取其他教师之长,弥补自己之短,对于有嫉妒心理的教师也要正确对待,要耐心主动,以情感人,要受得起委屈。如前面文章所说:有这样一些教师,他们提高教学技巧不是为了事业利益,而是为了个人的威信和希望在自己的同事中间出人头地。因此需要一些道德要求,来调节有经验的、老练的教师和缺乏经验的同事之间的关系。在这些要求中,以下几条特别重要:

①不允许由于自己教育水平高,而对比较缺乏经验和能力的人持不尊敬的自高自大态度;

②应该无私地帮助比较缺乏经验的同事,帮助他们改进教育方法;

③不允许企图对自己的教学中发现保守秘密,以便在技巧上保持对自己同事们的个人优势;

④不允许靠着自己在教学上的贡献、经验和技巧而要求给自己以特权或者特殊条件。这些应该引起优秀教师的注意。

作为一般教师,应该关心、爱护优秀教师,虚心向他们学习,支持他们的工作。对优秀教师既不能求全责备,也不应有嫉妨心理,更不能有打击先进的行为。嫉妒是生活中的一种常见的心理现象,是一种不健康的消极的感情。正如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所说:“嫉妒便是平庸的情调对于卓越才能的反感。”有嫉妒心的人自己不能完成伟大的事业,便尽量去低估他人的伟大, 贬仰他人的伟大性使之与他本人相齐。”有嫉妒心的人总是围绕着个人的得失打算盘,这样不仅打击了别人的积极性,影响了教师之间的团结,而且也给自己事来精神上的痛苦,影响自己的进步。因此,我们应该提倡这样的道德规范:

①必须特别关心和尊重精通自己业务的教师,尽力去持他的工作和他在教育上的探索。②不允许对优秀教师抱嫉妒和恶意的态度。

③应该向优秀教师学习,创造性地吸收他的教育经验。“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真诚关心副业有成就的教师和教师集体,应该由于能和优秀教师一起工作而感到高兴,因为他能把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到创造性水平上去。当然对优秀教师的尊重也应该是有分寸的,否则,就很可能导致另一个极端一过分夸奖他,形成类似崇的东西。这样的话,不仅可能会导致优秀教师的自我陶醉和自我欣赏,对其今后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而且对其他教

师的成长,也会事来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