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领导,遵守纪律

教师与学校领导处于一定的公务关系之中,校长是领导者和管理者,而

教师则是被领导者和被管理者;同时,教师与学校领导之间又平等的同志关系。这就要求教师在以教师行为规范调节与学校行政领导的关系时,还必须尊重领导,遵守纪律。

从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人平等的角度来讲,教师与学校行政领导之间应彼此尊重。从学校行政领导与教师行政上的隶属关系来讲,教师更应该尊重领导。表现在:对领导布置的工作努力完成;开会时不要轻易打断领导的发言; 要接受领导的正确意见;领导开会时,不要随便去打搅;在领导的办公室, 未经允许,不要随意翻阅文件、信函等。教师虽然是学校领导进行教育工作的有力助手,但是教师不能认为自己能力强,工作干得多,而对学校领导采取不尊重的态度,甚至让领导难堪。即使是某位领导在某个方面水平不高或者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教师仍然可以通过一定的渠道提出适当的批评和建议。在处理与学校行政领导的关系时,仍然应该以充分的尊重来对待领导, 以便更好地开展学校的工作。

人们平时常讲的纪律,就是要求人们遵守业已确定的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自己职责的一种行为规则。纪律具有社会性、历史性、阶级性和强制性特征。对于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来说,纪律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力量所在,是无产阶级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每一所学校都有一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这样,遵守学校和集体的纪律,维护学校和集体的荣誉,是每个教师应具备的美德。要遵守学校纪律,就要遵守集体生活准则, 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学校和集体的奋斗目标的实现;积极参加学校和集体的活动;做好学校和集体的各项工作;维护学校和集体的声誉,同一切违反学校和集体的纪律、损害学校和集体的荣誉的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