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性原则

练习的典型性,即要选择有代表性,最能体现解题规律,可举一反三, 触类旁通避免过多的简单机械重复。比如,教学六年制第五册混合运算例 1 时,可布置练习十二的第 1、2 两题有关小题后,还可围绕教学重点设计这样的典型性基本训练题:①把下面两组算式,分别组成一个综合算式: 13+18=31,31×8=248;82-65=17,17×3=51。②根据综合算式填空如图

典型性原则 - 图126:

图 26③不用计算,只标出运算顺序。

典型性原则 - 图2

5019-165×8 36+(50-20)×6

这样的练习训练可以使学生了解综合算式的结构特点,加深对混合运算顺序和小括号作用的理解。再如判断、对比训练题:①先计算,再说说为什么计算结果不一样?18+35×8-4;18+35×(8-4);(18+35)×8-4。②指出下面各题错在哪里?440-40×5=400×5=2000;20+5×6-5=20+30=50;

(30+5)×2-2=30+10-2=38⋯⋯通过这类练习让学生充分动脑,对有联系的和易混的进行对比,对易错的加以判断订正,可以提高学生计算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