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启发、引导、帮助学生总结归纳出概念的含义

教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是必要的,但教师在教学的全过程中的主导地位也不能忽视。教师应发挥好主导作用。教师与学生的主、客体地位是相互依存相互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又相互转化。在概念教学中,教师要善于为学生创造条件,让学生沿着观察、思维、理解、表达的过程,由感性到理性的过程,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去掌握概念。这样极易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也可以教会学生去发现真理。比如我教质数,合数两个概念。我先板书九个数:1、2、4、5、6、8、9、11、12,让三个好同学在复习检查时分别写出每个数的约数来。为了便于学生观察,有意识地做如下的排列,学生写出下列答案:

1——1 2——1、2 6——1、2、3、6

4——1、2、4 5——1、5 8——1、2、4、8

9——1、3、9 11——1、11 12——1、2、3、4、6、12

订正后,让学生仔细观察,找自然数的约数规律。学生观察后发现了规律。有的说有三种规律,有的则认为四种情况。我表扬同学观察分析得好。是三种规律。于是又启发他们看是哪三种?①一个自然数只有一个约数;② 一个自然数有两个约数;③一个自然数有三个以上约数。在这个情况下,我再次启发提问:一个约数的是什么样的数?两个的是什么样的?三个以上又是什么样的约数?学生则发现一个的只有 1;两个的则有 1 还有本身;三个以上的则有 1、自己本身、还有其它的约数。最后老师一一肯定,并由学生看书后总结出质数、合数概念,这时学生很受鼓舞,认为自己发现了真理。对质数、合数的概念印象极为深刻永不忘记。我又有意识地让学生研究“1” 到底算哪类?学生沉默了,我说:“从书上找找是怎么说的?知道的就发言”。通过学生的口,说出“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我问:“为什么”?学生答:因为“1”的约数只占一条,算 1 就没有本身,算本身又没有“1”, 这样可比老师直接告诉、或叮咛他们注意主动。让学生在教师的帮助下,把大量感性材料经过分析综合,抽象概括。抛弃事物和现象的非本质的东西, 抓住事物和现象的本质特征形成概念。因为是学生付出了脑力劳动而获取得到的,所以记忆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