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拉丁美洲经济一体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拉美各国民族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拉美国家要求加强本地区的经济合作,共同维护各国的民族权益,争取打破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对拉美市场的垄断,更有效地发展民族经济。阿根廷著名经济学家劳尔·普雷维什提出的发展主义理论,强调“拉丁美洲需要一个共同市场”,通过在本地区内部订立自由贸易和共同市场协定来扩大拉美各国之间的贸易,并推动拉美各国的工业化。60 年代以来,拉美国家兴起了地区经济一体化运动,以相互减免关税、共同开发资源、成立多国联合企业等多种合作形式,促进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主要一体化组织有:

第一,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协会和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1960 年 2 月,阿根廷、巴西、智利、墨西哥、巴拉圭、秘鲁和乌拉圭 7 国签署《蒙得维的亚

条约》。1961 年 6 月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协会成立。到 1967 年,哥伦比亚、

厄瓜多尔、委内瑞拉和玻利维亚相继加入,发展成拥有 11 个成员国的区域经

济组织。1980 年 6 月,在墨西哥召开第 19 次特别会议,决定将自由贸易协会改组为一体化协会。同年 8 月,11 个成员国代表签署了新的《蒙得维的亚条约》。翌年 3 月条约生效,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取代了自由贸易协会而正式成立。

第二,中美洲共同市场。1960 年 12 月,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在马那瓜签订《中美洲经济一体化总条约》。1962 年 7 月哥斯达黎加签署该条约,共同市场遂正式成立。1963 年巴拿马成为准成员国。1969 年萨尔瓦多与洪都拉斯发生边界冲突,两国中断外交与贸易关系,洪都拉斯宣布退出共同市场。1973 年洪回到共同市场。同年 8 月,五国成立“重建共同市场高级委员会”。1993 年 10 月,中美洲国家总统在第 14 届地区首脑会议上签署了中美洲经济一体化总条约新的议定书——《危地马拉议定书》。文件涉及了三个最重要的问题:建立关税联盟、劳动力和资金自由流动以及货币和金融一体化。文件是对 1960 年在马那瓜签订的旧条约的突破,成为目前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雏形。

第三,拉普拉塔河流域组织。1967 年 2 月成立于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

利斯。成员国有阿根廷、巴西、玻利维亚、巴拉圭和乌拉圭。

第四,安第斯条约组织。又称安第斯集团,为拉美安第斯山地区国家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1969 年 5 月,智利、秘鲁、厄瓜多尔、玻利维亚、哥伦比亚五国签订《安第斯条约》后正式成立。1973 年 2 月委内瑞拉加入,1976 年 10 月智利退出。阿根廷、美国、英国、日本等 27 个美洲、欧洲和亚洲的国家在该组织派有观察员。

第五,加勒比共同市场。1973 年 8 月成立。成员有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巴哈马、伯利兹、多米尼加联邦、格林纳达、圭亚那、圣卢西亚、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牙买加、蒙特塞拉特。多米尼加、海地和苏里南为观察员。

第六,拉丁美洲经济体系。为拉美国家经济合作与协调的常设机构。1975 年 10 月,拉美 25 国代表签署了《巴拿马协议》,1976 年 6 月该协议生效,

拉丁美洲经济体系正式宣告成立。截至 1990 年底,参加该组织的拉美国家有

26 个:阿根廷、巴巴多斯、巴拉圭、巴拿马、巴西、秘鲁、玻利维亚、多米尼加、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格林纳达、古巴、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墨西哥、尼加拉瓜、萨尔瓦多、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危地马拉、委内瑞拉、乌拉圭、牙买加、智利。总部设在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

第七,亚马孙合作条约组织。为拉美亚马孙河流域地区各国的区域性国际合作组织。1977 年 3 月,巴西向亚马孙地区有关国家正式提出建立地区一体化组织的建议。1978 年 7 月 3 日,巴西、秘鲁、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哥

伦比亚、圭亚那、苏里南、委内瑞拉等 8 国外长在巴西利亚签署《亚马孙合作条约》,1980 年 8 月条约正式生效,亚马孙合作条约组织遂正式宣告成立。

此外还有 1981 年成立的东加勒比国家经济组织等。

上述这些组织的一体化程度虽有所差异,但宗旨都是在集体合作的基础上,逐步取消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和贸易限制,合理利用各国的自然资源、人力和资金。例如,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协会成立后的 20 年内,成员国之间的贸

易额从 1960 年的 3 亿美元增加到 1980 年的 60 亿美元,本国货单和特别货单

减免关税商品分别达成 11238 项和 7601 项协定;达成一批工业合作协议;建立了支付和信贷体系;制定了地区工业发展政策;签署了海运协议、客运议定书、解决争端议定书等。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成立后,进一步促进了成员国的双边和多边贸易。协会成员国间的贸易额由 1980 年的 60 亿美元增加到

1981 年的 93 亿美元。中美洲共同市场建立后至 1969 年,地区内部贸易有较快的发展,95%的商品实行关税互免,对进入该地区的 98.4%的商品实行了统一关税。此后由于该地区发生战乱,共同市场出现萎缩。安第斯条约组织成立后先后制订了金属和机械工业计划、石油和化工计划、汽车工业计划、钢铁和化肥工业计划等,通过这些共同的工业发展计划,推动了各成员国的工业生产,并在开发资源和提供资金等方面加强合作。1992 年 1 月,安第斯条约组织正式建成自由贸易区。加勒比共同市场积极发展地区内部贸易,除个别商品外均实行免税。内部贸易额从 1973 年的 2.3 亿美元增加到 1982 年的

10 亿美元。从 1979 年起实施共同对外税率。1990 年第 11 届首脑会议决定在

1994 年 1 月建立统一市场。拉丁美洲经济体系成立后,截至 1990 年底,举

行了 16 次理事例会和 7 次特别会议,制订了一系列合作计划,并对当时的国际经济问题确定共同立场。1982 年底,13 个拉美地区一体化组织的代表在利

马集会,讨论地区经济安全战略问题,以对付西方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 解决本地区的外债危机。1984 年 1 月,拉美一些国家领导人和拉美 30 国外交部长、财政部长参加的基多拉美经济会议,通过《基多声明》和《行动计划》,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地区合作和一体化,采取共同行动,以解决当前面临的经济危机。1986 年 7 月,两个拉美大国——巴西和阿根廷签署了一体化协议和加强两国关系的 12 项议定书,从 1987 年起两国开始实施互免关税议

定书。1990 年 7 月,两国宣布在 1994 年底前建成两国共同市场。同年 8 月,

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巴拉圭和智利又签署了在 1995 年底前建立南锥自由贸易区的协定。1991 年 3 月,巴西、阿根廷、巴拉圭和乌拉圭四国总统正式签署了建立南锥共同市场的《亚松森条约》。1991 年 12 月里约集团首脑会议提出,拉美国家的最终目标是争取在 2000 年建成美洲共同市场。

拉丁美洲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深化,加强了拉美地区的经济合作,促进了各国间的贸易的增长。60 年代,拉美国家之间的贸易,只占它们贸易总额的 6—7%,1989 年已达到 20%。但是,拉美国家工业化发展不平衡,单一产品制现象仍然存在;外债数额巨大,对外国资本的依赖状况没有根本改变; 土地高度集中,一些国家封建大庄园仍有相当大的势力和影响。这些问题已成为拉美进一步发展的沉重负担,也将使拉美地区一体化进程受到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