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70 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新发展
这种新发展首先表现在垄断财团的重新组合和超大型的混合联合公司的出现。在美国十大财团的单一格局已不存在,财团间相互交错和渗透趋向明显。十大财团按实力大小及对美国的经济和政治控制程度又可分为两大类, 即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洛克菲勒财团、摩根财团和新兴的第一花旗银行财团; 影响较小的地方性财团和家族财团,如中西部的芝加哥财团和克利夫兰财团,南部的得克萨斯财团,东北部的波士顿财团,以家族为中心的梅隆财团和杜邦财团。此外还有影响较小的财团如库恩—洛布财团、福特财团、哈里曼财团、狄龙—里德财团、旧金山、洛杉矶、费城、底特律、佛罗里达、南卡罗来纳、北卡罗来纳、亚特兰大财团等。
在日本左右经济命脉的是六大企业财团。它们是三菱、三井、住友、芙蓉、三和以及第一劝业银行财团。到 1988 年,这六家财团所属的直系企业共163 家,资产总额和营业总额分别占全国的 13.29%和 14.68%。如果加上它们的子公司及相关企业,则共 11998 家,占 26.95%和 25.20%。它们不仅在国民经济中居于控制地位,而且还通过“经济团体联合会”、“经济同友会”、“经济团体联盟”、“工商会议所”等财界组织影响着日本的政治。
在联邦德国形成和发展了以大银行为中心的财团和以工业垄断组织为主的财团两大类。前者,有德意志银行财团、德累斯顿银行财团和商业银行财团;后者有蒂森财团和法本继承公司财团。在法国 1975 年五大财团及其相关
的 20 多家工业集团和金融集团控制了法国的经济命脉。这五家财团是:巴荷兰财团、苏伊士财团、昂班一施耐德财团、罗特希尔德财团和温台尔财团。在英国有十几个财团处于领先地位。其中有大银行和大银行家为中心的劳埃德银行—威斯敏斯特银行—弗莱明财团、密德兰—希尔·希金生—鹰星财团、洛希尔—萨缪尔—奥本海默财团、摩根—格兰费尔财团、拉萨尔财团。还有以帝国化学公司为中心的财团及以尤尼佛斯为中心的财团。在意大利主要有蒙特—爱迪生公司集团、菲亚特汽车公司集团和皮雷利公司集团等。
其次,表现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新发展。一般认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国家政权和垄断资本相结合的垄断资本主义。70 年代以来,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进一步完善。它的基本形式有公私共有的垄断资本,与国家有密切联系的私人垄断资本和独立存在的国有垄断资本。在这一方面与国家有密切联系的私人垄断资本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出现了私有化的新浪潮。另一方面, 在国家通过金融、生产、流通、财政和分配等领域加强政府的宏观干预和调节上并未减弱,只是改变了它的方式和重点。特别是发达国家政府通过各种措施支持本国垄断组织向外扩张。
第三,表现为跨国公司和跨国银行的发展。跨国公司是垄断财团所属或控制的企业在国外的分支或子公司组成的国际垄断组织。据联合国的统计, 1976 年,跨国工业公司国外子公司的总销售额为 6700 亿美元,相当于同年世界出口总额的 73%。多年来,以美国为基地的跨国公司在国外的直接投资, 要比其他国家在美国的投资多得多,但 1981 年外国对美直接投资资本流入额首次超过了美国的对外直接投资额。世界上最大的跨国公司有美国的埃克森公司、通用汽车公司、德士古公司、福特公司、国际电话电报公司、国际商
业机器公司、通用电气公司等,有英国的英荷壳牌石油公司、尤尼佛斯公司、帝国化学工业公司等,还有德国的西门子股份公司、巴夫斯公司、大众汽车公司,法国的国营雷诺汽车公司,意大利的国家碳化氢公司等;以及日本的丰田汽车公司、新日铁制铁公司等。
跨国银行大都是以跨国经营货币信贷业务为主的垄断财团。在 1982 年西
方最大的 500 家商业银行中,绝大多数都有其跨国经营的代理机构。如美国的美国花旗公司、美洲银行公司、大通曼哈顿公司,日本的第一劝业银行、富士银行,法国的农业信贷银行、巴黎国民银行、里昂信贷银行、法国兴业银行,英国的巴克莱银行、国民威斯敏斯特银行等。
第四,表现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国际联合的发展。它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国际化的高级形态。这种国际同盟是部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组成的地区性经济集团,也是国际调节程度很高的一体化集团。欧洲共同体的发展和扩大,是它的典型表现。西方七国政府首脑会议,则是联合国际协调和干预的新形式。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 70 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并不排除私人垄断资本和自由竞争的发展。事实上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和私人垄断资本结合得更紧密,在它发展的同时,出现更多的中、小自由竞争企业。在当前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具有发展和腐朽的两重趋势。它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和不同经济部门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在美国集中表现为通过国家立法、行政的政策干预和私人垄断资本保持密切联系。在西欧一些国家表现为计划化、福利保障社会化和发展国私共有企业的形式。在日本则有强化主导型垄断资本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