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亚洲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与发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现

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国内的阶级矛盾又上升为主要矛盾。在建国问题上,存在着国民党、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三种不同的建国方针。国民党坚持独裁内战和中国人民要求和平民主是当时政治斗争的核心问题。经过 1945 年秋国共两党的重庆谈判和 1946 年 1 月政治协商会议的严重斗争,达成了协议。但国民党反动派旋即破坏协议,并依恃其军事优势和美国的援助,于 1946 年 7 月向各解放区实行军事进攻,发动了全面内战。人民解放军经过一年的战略防御,粉碎了国民党的全面进攻和对陕北及山东解放区的重点进攻。战争第一年,国民党反动派军事失利,政治欺骗破产, 经济危机加深,国统区人民运动高涨,形成第二条反蒋战线,国民党政府陷入全民包围之中。一些民主人士大力宣传中间路线,主张“调和国共,兼亲美英”,但没有起什么作用。从 1947 年 7 月起,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进攻, 中共中央提出了夺取全国胜利的纲领和政策。解放区的土改运动深入发展, 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日益扩大。这时候,蒋介石政府实行“戡乱总动员”,但已无济于事。1948 年 9 月—1949 年 1 月,人民解放军进行了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歼灭了国民党军队的主力。在蒋介石的假和谈阴谋破产后,1949 年 4 月,人民解放军发起渡江战役,解放了南京,宣告了国民党统治在中国大陆的崩溃。各民主党派积极响应中共中央的号召,陆续进入解放区,参加新中国的筹建工作。同年 9 月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制定了共同纲领。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中国人民革命取得了伟大胜利。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内外矛盾错综复杂,困难很多。在军事上,人民解放战争尚未结束,国民党还有上百万军队在西南、华南和沿海岛屿负隅顽抗。在新解放区,国民党在溃逃时遗留下大批残余力量。在经济上,新中国继承的是一个十分落后而又千疮百孔的烂摊子。在国际上,美国继续与中国人民为敌,力图对新中国实行政治孤立、经济封锁和军事包围,伺机进行侵略和颠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面临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艰巨任务。

建国后头三年,共产党领导人民解放军和各族人民,肃清了国民党在大陆的残余武装力量和土匪,实现了西藏的和平解放,建立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没收了官僚资本企业并把它们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统一了全国财经工作,稳定了物价,完成了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镇压了反革命。在党政机关和国营经济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对旧中国的教育科学文化事业,也进行了很有成效的改造。在胜利完成各项繁重的社会改革任务的同时,迅速恢复了在旧中国遭到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全国工农业生产到 1952 年底已达历史最高水平。从 1950 年 10 月—1953 年 7 月,中国人民还胜利地进行了伟大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战争,为社会改造和国民经济建设赢得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和平环境。

1953 年 6 月,中共中央首次正式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党和政府又宣布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随着国家大规模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开始,1954 年 9 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毛泽东为共和国主席,刘少奇为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决定周恩来出任政务院总理。从此,全国人大是新中国的最高权力机构。同时,人民政协仍作为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发挥作用。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了给国家的独立发展和经济建设创造有利的国际条件,中国政府和人民在这时期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外交活动,扩大了新中国在国际上的联系,促进了国际紧张形势的缓和,显示出新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重要作用。

在过渡时期中,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创造了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第一次实现了马克思和列宁曾经设想过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对个体农业,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创造了从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合作社, 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合作社的过渡形式。对于个体手工业的改造,也采取了类似的方法。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经济表现了明显的优越性。到 1956 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以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要形式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这项工作中也有缺点和偏差。1955 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时期遗留了一些问题。1956 年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后,对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但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确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在经济建设中,最初党曾号召“学习苏联”,但坚持执行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一五计划”的建设,依靠中国人民自身的努力,加上苏联及其他友好国家的援助,也取得重大成就。一批为国家工业化所必需而过去又非常薄弱的基础工业建立起来。从 1953 年到 1956 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 19.6%,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 4.8%。经济发展较快, 经济效果较好,重要经济部门之间的比例也较协调。市场繁荣,物价稳定, 人民生活显著改善。1956 年 4 月,毛泽东发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初步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提出了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