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与华沙条约组织的建立
战后初期西欧特定的局势,为美国控制西欧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1946 年冬至 1947 年春,美国逐步形成了对西欧的总政策,即大西洋联盟政策。按照美国人的解释,就是要“帮助建立一个在军事上和其他重大问题上同美国和加拿大紧密结合的繁荣而统一的西欧,使它作为一个强大力量重新回到世界舞台,同北美洲进行广泛合作。”①这项政策的重点是支持西欧的复兴和联合。
美国认为支持西欧的复兴与联合,有利于改变西欧分散无力、缺乏自信的局面,以一致对付“共产主义威胁”;有利于打破西欧各国的经济壁垒, 使西欧成为统一的自由的市场,为美国的商品和资本输出铺平道路;还可利用西欧的资源,减轻美国的负担。可见,推行大西洋联盟政策正是为了美国的利益。美国为了遏制苏联,需要一个广阔的自由的欧洲市场,而控制了西欧,又进一步为美国称霸奠定了基础。
作为推行大西洋联盟政策的重要步骤和具体表现,就是马歇尔计划的提出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建立。马歇尔计划的推行情况已如前述。接着便是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建立。
在美国通过马歇尔计划而对欧洲各国进行经济渗透的同时,是政治上和军事上对西欧各国的干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建立,是“马歇尔计划”追求的一个政治目的。杜鲁门在敦促国会尽早通过马歇尔计划的特别咨文中, 就曾表示美国准备把西欧纳入“共同防卫”体系。他说,“要使经济复兴获得成功,必须采取某种对付内部和外部侵略的保卫性措施。⋯⋯伴随着经济合作的运动又出现了一个共同自卫的运动。”①在推行马歇尔计划的同时,美国便着手策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建立“遏制”苏联的军事政治集团。战后初期西欧依靠美国重建与联合的政策正好与美国的打算合拍。但作为策略,美国打算待英法把西欧组织起来后,再把它们纳入美国的全球战略体系。
1948 年捷克斯洛伐克“二月事件”后,西欧各国胆战心惊,美国趁机施加压力,促使西欧迅速缔结多边“集体防御”条约。1948 年 3 月,英、法、比、荷、卢 5 国代表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缔结了五国条约,即“布鲁塞尔
条约”,有效期 50 年。这是一项主要目标针对苏联的以军事同盟为核心的“集体防御条约”。从表面上看,美国没有参加。但是,西欧在军事上的合作离不开美国的支持。在开始缔约谈判的那一天,法国外长皮杜尔就致函马歇尔说“只有美国的帮助才能有效地解决欧洲国家抵御侵略的问题”。②英国外交
① 华德·罗斯托:《从七层楼上展望世界》,商务印书馆,1973,第 61 页。
①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欧洲研究室:《两大军事集团的对峙——北约与华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 第 3 页。
②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欧洲研究室:《两大军事集团的对峙——北约与华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
大臣贝文则说,除非有一个包括美国在内的、明确制定的“集体抵抗侵略的协定”,英国或其他国家就很难挺身而出,“抵抗新的侵略”。比、荷、卢3 国在缔约谈判中也主张美国参加。这正中美国下怀。在布鲁塞尔条约签字的当天,杜鲁门致函国会,明确表示:“美国以适当的形式,根据需要”, 给予这些国家以支持。
布鲁塞尔条约签字后的第五天,美、英、加代表就在五角大楼开会,商议建立大西洋军事体系问题。1948 年 6 月,美国参议院以压倒多数通过了关于美国对外政策“新方向”的“范登堡决议”。它规定,在持续有效的自助和互援基础上,以及在涉及美国国家安全的情况下,美国可以“通过宪法程序,参加这些区域性和其他集体协定。”在美国历史上,这是美国国会破天荒第一次在和平时期同意美国政府同美洲大陆以外的国家缔结军事同盟条约。
苏联强烈反对“北约”的建立,多次建议举行有欧洲国家和美国参加的会议,讨论“建立欧洲集体安全”问题,但遭到美英法的一再拒绝。在这种情况下,苏联被迫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与美国军事战略相抗衡。其主要目标之一是,竭力阻止美国重新武装西德,阻止把联邦德国拉入北约。
1954 年 10 月 23 日,美、英、法等西方国家签订巴黎协定,决定吸收联
邦德国参加北约组织。苏联政府于同年 11 月 23 日向美国政府和西欧国家发出照会,要求它们不批准巴黎协定。苏联提议在莫斯科或巴黎召开全欧安全会议,讨论防止德国军国主义再起的问题,遭到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的拒绝。这样,在 1954 年 11 月 29 日到 12 月 2 日,在莫斯科召开了没有西方国家参加的“欧洲国家保障和平和安全会议”。出席会议的有苏、波、捷、匈、罗、保、阿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中国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会议声明,如果西方国家批准巴黎协定,东欧国家将组成与“北约”相对立的军事集团。1955 年 5 月 5 日,巴黎协定被正式批准,西德参加了北约组织。5 月 14 日,苏联
和东欧 8 国政府首脑在波兰首都华沙开会,缔结了友好合作互助条约,通称
《华沙条约》。根据条约,成立了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相抗衡的军事集团—
—华沙条约组织。
华沙条约第 4 条规定:“如果在欧洲发生了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对一个
或几个缔约国的武装进攻,每一缔约国应根据联合国宪章第 51 条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的权利,个别地或通过同其他缔约国的协议,以一切它认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装部队,立即对遭受这种进攻的某一国家或几个国家给予援助。”此外,华沙条约还规定了缔约国之间和平解决争端、进行合作、彼此磋商、发展经济文化关系、相互尊重独立及主权和互不干涉内政等。条约有效期 20 年,如缔约国各方在这一期限满期前一年没有提出宣布条约无效的
声明,条约将继续生效 10 年。条约将在集体安全条约生效之日起失效。
根据条约,成立了华沙条约组织。它的总部设在莫斯科,最高机构是政治协商委员会。军事指挥机关是联合武装力量司令部。总司令和总参谋长历来由苏联人担任。
华沙条约组织是与北约组织相抗衡的欧洲两大军事集团之一。它的成立标志着战后欧洲正式出现了敌对的军事同盟体系。
华沙条约组织的建立,是苏联与东欧国家军事合作关系的合乎逻辑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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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是苏联与东欧国家为了抗衡美国,加强军事合作的共同需要。它的成立初期是一个反对北大西洋公约组织、防止帝国主义侵略、保卫和平的组织。但是,苏联力图通过华沙条约组织控制东欧国家,巩固安全屏障,并享有类似“治外法权”的特权,而东欧国家则要求独立自主。因此,从华沙条约组织成立之日起,就既有合作又有分歧。以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苏联执行霸权主义政策,对华沙条约组织成员国间的关系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这样,到 1955 年欧洲正式形成了“北约”和“华约”两大军事集团对峙的局面。美苏在全球范围内处于冷战对峙状态。由于社会主义社会是从旧社会脱胎而来,新制度的建立并不意味着旧的剥削阶级的传统影响在外交政策中自行消失,这使得华约后来日益蜕变为苏联霸权主义的工具。两霸相争成为世界不得安宁的根源,但由于两个军事集团势均力敌,谁都不敢轻易动武, 从而使得近半个世纪避免了世界大战的爆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