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欧洲共同体加速地区经济一体化和协调政治行动的政策

70 年代以来,欧共体的地区经济一体化政策步伐加快。首先,在关税同

盟政策方面,到 1977 年 7 月,英、爱、丹三国已经完全取消了在共同体内部的关税。在对外共同关税上实行了区别对待的不同税率,如对与雅温得条约、阿鲁沙条约、洛美条约的签字国实行特惠税率;对签定互惠贸易的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实行协定关税;对发展中国家实行普遍优惠关税;对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参加国实行最惠国税率等。尽管如此,通过限制进口、规定不同技术标准、征收各种直接税和间接税等非关税壁垒仍很盛行。关税同盟的建立有利于促进共同体各国对外贸易特别是内部贸易的增长,加速共同体资本的集中和垄断程度,推动生产设备的更新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生产专业化和国际分工。

为了加快经济、政治一体化的进程,1988 年 6 月在汉诺威召开的欧共体首脑会议上,通过了要求在 1992 年实现欧洲内部统一市场的《完全实现欧洲一体化文件》,1991 年 12 月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关于建立欧洲一体化的《欧洲联盟条约》(即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正式签署,确定了在 2000 年前实现政治、经济和货币联盟的战略目标。围绕批准马约欧共体各国内展开了空前规模的辩论。经过激烈争论,到 1993 年 8、10 月,英国和德国勉为其难地批准了马约。1993 年 11 月 1 日,马约生效。然而,马约的生效,对欧共体是祸是福迄今仍在争论不休。

其次,在共同的农业政策方面,经过长期的讨价还价达成妥协,决定建

立农业共同市场组织,对共同体内部生产的农产品实行价格保证和提供补贴,实现农产品自由流通,对外来农产品提高关税,保护共同体内部的农业生产。1976 年 11 月,共同体 9 国外长理事会还决定,1977 年起在北大西洋和北海沿岸的捕鱼区扩大为 200 海里,作为共同体的共同捕鱼区。与此同时,

共同体负责协调成员国的农业结构改革,根据 1968 年曼斯霍尔特的《关于欧洲经济共同体农业改革的备忘录》,实施 1970—1980 十年计划。1972 年欧共体修改了农业政策的规章,规定支持有生命力的农场,鼓励农场主转向其他部门,改进农业经济情报工作和发挥生产者联合组织在调节市场中的作用。1975 年共同体还建立了欧洲地区开发基金,用以帮助经济不发达地区。共同的农业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减少了农业就业人口,提高了农业劳动者的收入,相对稳定了市场价格。但是,欧洲货币体系危机对农业的冲击和价格干预政策加重了农业生产过剩,以及欧共体扩大后农业政策协调难度的增大,都使农业一体化的前景困难重重。

第三,在共同体的货币联盟政策方面,还在 1969 年 12 月的共同体国家

首脑海牙会议上,就提出了建立经济和货币联盟的主张。1970 年 10 月 7 日, 专家委员会提出了《关于在共同体内部分阶段实现经济和货币联盟的报告》, 1971 年 2 月开始分阶段实行这一计划。1973 年 4 月,共同体 9 国决定建立欧

洲货币合作基金。1979 年 3 月 13 日,正式建立了欧洲货币体系(英国未参加)。欧洲货币体系的主要内容有:创建欧洲货币单位;扩大原先的西欧货币联合浮动体系,稳定西欧货币间的比价关系。欧洲货币体系的建立是走向经济与货币联盟的重要步骤。它使西方国际货币向多极化方向发展,打击了美元的霸主地位,有利于共同体农业一体化的推行。由于 1973—1975 年经济危机,1979—1982 年的经济危机以及多次资货币危机,建立经济和货币联盟的进程被一再打断。

第四,在政治领域和对外政策协调方面,1970 年 10 月,共同体 6 国外长发表《政治统一问题的报告》,开始定期协调对外政策。1973 年 12 月在哥本哈根举行的 9 国政府首脑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欧洲独立的宣言,提出西

欧国家联合起来“用一个声音说话”的重要口号。1974 年 12 月,欧共体 9 国首脑巴黎会议决定,把最高级会议改称欧洲理事会,每年举行三次,协调各国的政策行动。1978 年 4 月,在哥本哈根召开的理事会确定了 1979 年 6 月为欧洲选举日,实行直接普选议员,1986 年后,欧洲议会增至 518 席。

共同体还加强同第三世界的对话和合作。1975 年 2 月,共同体与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 46 个发展中国家签定了为期 5 年的洛美条约,1979 年

10 月、1984 年 12 月、1990 年 3 月又先后与 57、66 和 69 个非、加、太国家续签了第二、三、四个洛美协定,对这些国家给予产品进口的优惠,提供援助基金和价格补贴。1974 年 7 月,共同体开始了“欧阿对话”,发展和阿拉伯国家的经济合作关系。1980 年 3 月,欧共体与东南亚国家联盟签定了《经济贸易合作协定》。1983 年 12 月,共同体和安第斯条约组织在哥伦比亚也签定了为期 5 年的合作协定。1975 年 5 月欧洲经济共同体同中国建立了正式关系。1983 年 11 月,双边关系扩大到整个欧洲共同体。80 年代以来,欧共体同中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交流得到了迅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