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苏共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与苏联改革的探索

1956 年 2 月 14—25 日,苏共召开第二十次代表大会。这是斯大林逝世后苏共召的第一次代表大会。赫鲁晓夫作了党中央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分析了国内外形势,总结了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提出了今后的任务。在理论部分,赫鲁晓夫提出一系列新观点:(1)关于现代防止世界战争的可能性问题。他认为,只要帝国主义存在,战争就是不可避免的这个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是“绝对正确的”,但在目前,情况已经根本改变,由于有强大的社会主义阵营存在,和平力量已增长到足以防止新的世界大战的发动,因此,“现代战争并不是注定不可避免的”。①同时他也指出, 列宁关于只要帝国主义存在,引起战争的经济基础也将存在的原理仍然有效,因此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2)关于和平共处问题。他宣布,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原则,“过去是现在仍然是我国对外政策的总路线”。②他强调和平竞赛的重要性,认为社会主义体系必将在和资本主义体系的竞赛中取得胜利。(3)关于不同的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形式问题。他认为,由于世界舞台上的根本变化,各个国家和民族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形式将会越来越多样化,而且这些形式的实现,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将要同内战连在一起,不应把暴力和内战看成是过渡的唯一形式。他认为,在某些资本主义国家中,工人阶级“有可能通过议会的道路向社会主义过渡”,即有可能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在议会中取得稳定的多数,“并且使议会从资产阶级民主的机构变成真正代表人民意志的工具”,从而和平地过渡到社会主义。

② 《苏联共产党第 20 次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 38—39,35 页。

二十大选出新的中央委员会,新当选的 133 名中央委员中只有 79 人是原十九大的中央委员。赫鲁晓夫继续当选为党中央第一书记。2 月 24 日,大会在完成了预定的正式议程之后宣布闭幕。当天深夜,赫鲁晓夫突然通知代表再次开会,向他们作了长达 4 小时的《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报告,即“秘密报告”。赫鲁晓夫在报告中严厉批评斯大林鼓励个人崇拜、违背集体领导、滥用权力、破坏法制、批准镇压无辜,以及对法西斯德国入侵警惕不够,造成卫国战初期苏军失利等错误。赫鲁晓夫把产生个人崇拜的根源归结于斯大林的个人不良品质。秘密报告打破了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揭开了问题的盖子,对人们震动很大。但报告未能对斯大林的功过作出历史的全面评价,未能找出错误的根源并得出应当汲取的教训。

二十大后,苏共中央于 1956 年 6 月 30 日发表了《关于克服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决议》,同时在全国进行了大规模的平反工作。据统计,1956—1957 年间,有 700—800 万人被释放,500—600 万已死的人得到平反。在文化方面,政府放松了书报检查。

赫鲁晓夫的做法遭到一些领导人的反对。1957 年 6 月 18 日,苏共中央主席团召开特别会议。会上,马林科夫、莫洛托夫等人严厉谴责赫鲁晓夫的内外政策。主席团的多数成员要求赫鲁晓夫立即下台。赫鲁晓夫拒绝接受这一决定,说主席团无权解除他的第一书记职务,要求召开中央全会讨论他的去留问题。6 月 22 日,苏共中央全会开幕。经过几天激烈争论,中央全会于29 日通过《关于马林科夫、卡冈诺维奇和莫洛托夫反党集团的决议》,谴责他们“反对中央委员会的列宁主义路线”,反对二十大所赞同的“消除个人崇拜的错误和后果”的方针,走上了“派别斗争的道路”。全会把他们开除出中央委员会。1958 年 3 月,最高苏维埃以布尔加宁参与反党集团活动为由, 免去了他的部长会议主席职务,任命赫鲁晓夫接任。这样,苏联的党政大权就集中在赫鲁晓夫一人手中了。

赫鲁晓夫执政时期,在经济政治领域的若干方面进行了改革的尝试。 第一,改革农业管理体制,调整农业政策。斯大林执政时期,由于农业

政策失误和管理体制上存在严重缺陷,造成苏联农业长期徘徊不前。为改变农业落后局面,赫鲁晓夫当政后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 纠正农业部门中违反物质利益原则现象,改变农产品采购制度。苏联从 30 年代起实行农产品义务交售制,集体农庄每年要向国家义务交

售一定数量的农产品,其价格远远低于成本。1952 年牛肉义务交售价格仅为成本的 5%,猪肉为 6%,牛奶为 22%;1953 年谷物义务交售价格只有成本的10%。1958 年 6 月,苏共中央全会决定,取消农产品义务交售制,实行按地区规定统一价格将农产品卖给国家的统一收购制度,并规定采购价格应反映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并保证农庄有一定的赢利率。1952—1964 年,苏联农产品采购价格平均提高 2.54 倍,其中谷物提高 7.4 倍,经济作物提高 58%,牲

畜提高 15.09 倍,牛奶提高 3.55 倍。由于取消义务交售制和多次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农业生产已经成为赢利的部门,从而从经济利益上提高了集体农庄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1. 改革农业计划管理制度,扩大农业企业制订计划的自主权。1955

    年以前,苏联在农业方面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国家对农庄、农场下达繁多的计划指标,详尽规定各种农作物的播种面积、播种时间、技术措施、收割期限、产量等等。农庄、农场没有经营自主权,不能因地制宜地

进行生产。1955 年 3 月,苏共中央和部长会议通过《关于改变农业计划工作》的决议,废除国家下达繁多计划指标的做法,改为国家只下达农畜产品收购指标这一项计划。这项改革扩大了农庄的经营自主权,有利于农庄因地制宜地安排生产。但是,这项决议没有得到认真贯彻。

  1. 改组机器拖拉机站,使农庄拥有农业机器。斯大林当政时期,按照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的理论,机器拖拉机不卖给农庄,而由国家成立的机器拖拉机站代耕,国家收取实物报酬。1958

    年 2 月,苏共中央全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发展集体农庄制度和改组机器拖拉机站的决议》,决定将机器拖拉机等农业机器卖给农庄,并将机器拖拉机站改组为技术修理站。到 1959 年年底,苏联已将近 120 万台(标准台)拖拉机、30 万台联合收割机卖给农庄。原有近 8000 个拖拉机站,到 1960 年改组为 3500 个技术修理站。这项措施结束了“一块土地,两个主人”的不合理现象,并使集体农庄从此免除了向国家交纳实物报酬,从而减轻了农庄的负担。同时,这项措施也是对斯大林关于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理论的一次冲击。但是,由于推行过急,使农庄要在短期内购买国家多年积累起来的农业机器,又要建造机房和修配厂,因此,负担极其沉重。许多农庄不得不取消其他项目的建设,这给当时农业生产带来了不利影响。特别对一些贫穷的农庄来说,国家一下子把如此巨额的农机购置费用负担压到它们身上,使它们处于更加困难的境地。

  2. 加快合并农庄,并将经济薄弱农庄改组为国营农场。赫鲁晓夫执政时期,加快了在

    50 年代初就开始的合并农庄的进程,并从 50 年代中期起将部分经济薄弱的农庄转为国营农场。这两种做法使农庄的数量大为减少。1953

—1964 年,农庄的数目从 93300 个减为 38300 个。平均每个农庄的农户从1950

年的不到 100 户扩大到 1965 年的 426 户。与此同时,由于部分农庄转为农场,

加上在垦荒区建立的农场,使得国营农场的总数从 1953 年的 4857 个,增加

到 1964 年的 10100 个。

  1. 扶植家庭副业经济。从 1953

    年起,苏联开始减少家庭副业的义务交售定额,提高义务交售农产品的价格,从饲料、运输工具、销售等方面为发展家庭副业提供方便。1957 年 7 月,苏共中央和部长会议又通过决议,从1958 年 1 月起取消农庄庄员和其他个人副业的各种农产品的义务交售,代之以支付较高价格的国家收购。在政府的扶植下,家庭副业经济得到迅速发展。1958 年同 1953 年相比,个人副业生产的肉增加 33%,奶增加 27%,蛋增加 44%,羊毛增加 91%。

  2. 大面积开垦荒地。赫鲁晓夫在发展农业生产上主要采用粗放经营方式,即通过扩大播种面积增加谷物产量。1954

    年 2 月 23 日,赫鲁晓夫在中央全会上作了《关于进一步扩大苏联谷物生产和开垦生荒地及熟荒地》的报告。同年 3 月 2 日,苏共中央作出决议,决定由国家投资在哈萨克斯坦、西伯利亚、乌拉尔及伏尔加河流域等地区开垦大面积荒地。接着,赫鲁晓夫把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垦荒中去。据统计,1954—1960 年期间,共开垦荒地 4183 万公顷。新垦区成了东部地区新的谷物生产基地。但是由于不尊重客观规律,破坏生态平衡,致使新垦区发生严重风蚀和沙暴。1962 年夏, 几百万公顷土地遭风蚀。赫鲁晓夫时期,未能把垦荒的成果真正巩固下来。

赫鲁晓夫在农业方面的改革没有触及集体农庄制度本身,还是集中劳动,按劳动日分配,吃大锅饭,因此不能从根本上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仅如此,赫鲁晓夫在 1958 年以后还对某些有利于发展农业的措施采取收缩

的政策。例如 1958 年以后,他放弃了鼓励发展家庭副业的政策,并对家庭副业进行了不适当的限制。结果,导致家庭副业萎缩,私人经济减少。1964 年和 1958 年相比,私人经济的播种面积、私养牲畜产量都减少了 13%—15%。同时,赫鲁晓夫把一批批的集体农庄转变为国营农场,增加了国家的财政负担;不断合并集体农庄,使得农庄规模过大,难于管理,陷于困境。

赫鲁晓夫在改革调整农业过程中,办了不少主观盲动的事。他看到美国种植玉米对发展畜牧业收益甚大,就不顾苏联多数地区气温低、雨量少的自然条件,强行扩大玉米的种植面积。1953 年,全苏的玉米播种面积只有 350 万公顷,1962 年达到 3700 万公顷,占谷物播种面积的 1/4 以上。结果由于绝大部分玉米未能成熟,造成谷物歉收。

赫鲁晓夫的农业改革尽管很不彻底,政策有很多失误,但从总的方面来看,它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苏联农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推动了苏联农业发展,其积极作用和进步意义是主要的。1958 年和 1953 年相比,苏联农业总产值增长了 50%,其中谷物增长了 63%,由 1953 年的 8250 万吨增加到 1958

年 13470 万吨。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集体农庄庄员 1958 年平均劳动报酬比 1953 年增长 82%。

第二,改革工业管理体制。30 年代形成的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管理和部门管理体制,压抑了地方、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造成经济效益低下。随着经济建设规模的扩大,经济管理体制的弊端更为突出。赫鲁晓夫执政后,发现中央很难把全国 20 多万个企业集中管理好,就力

图改变这种高度集中管理体制。他陆续把 1.5 万个中央直属企业下放到加盟共和国管理,同时扩大了加盟共和国的管理权限。在进行了一系列局部改革的基础上,1957 年进行了大规模的工业和建筑业管理体制的改组。

1957 年 2 月,赫鲁晓夫在党中央全会上作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业和建筑业的管理组织》的报告,要求把工业和建筑业的日常领导重心从中央转移到地方,采取分区管理的形式。5 月 10 日,最高苏维埃公布了相应的法令。根据法令,撤销了 10 个全联盟部、15 个联盟兼共和国部和 113 个加盟共和国部,中央保留的全联盟工业部和建筑部有:航空工业部、造船工业部、无线电工业部、化学工业部、中型机器制造部和交通运输建筑部;把全国划分为 105 个经济行政区,各区设国民经济委员会,原属中央各部的企业移交给所在行政区的国民经济委员会管理,撤销的原属加盟共和国部的企业,一部分移交给国民经济委员会,另一部分转交给地方苏维埃。国民经济委员会对企业的具体领导是通过专业管理局和职能处(局)实现的。改组后的工业和建筑业管理结构为:苏联部长会议——加盟共和国部长会议——经济行政区国民经济委员会——工业和建筑业企业。改组后,中央直属企业的产值在全苏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 45%下降到 6%,经济行政区国民经济委员会管辖的工业占全苏工业总产值的 72%,地方工业占 22%(1959 年统计)。

工业和建筑业管理体制改组对改变中央过分集权的弊端,发挥加盟共和国和地方积极性,促进地区经济的综合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这次改组只不过是把部门行政管理体制改为地区行政管理体制,领导经济的方法和企业的地位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原来管理体制的主要弊病依然存在。不仅如此,由于在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时走向另一极端,权力下放过了头,致使国家丧失了对国民经济必要的集中统一领导,使地区的分散主义和本位主义滋长泛滥,造成严重的地方割据,引起了国民经济的混乱。此外,在大改组

中涉及大量人事变动,侵犯了相当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对此又未妥善处置, 因此增加了人为阻力。1958 年后,赫鲁晓夫又采取措施加强中央集中管理, 陆续将物资分配权、计划编制权和建筑业的管理权收归中央;1960 年把 105 个经济行政区合并为 100 个,1962 年又减少为 47 个;1963 年设立苏联部长会议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统一领导全苏的工业和建筑业,并且出现了各类工业部门的全国性委员会。结果,到 1963 年时,工业管理机构不仅没精简, 反而扩大了 2、3 倍。1957 年工业管理体制改革“是一次不成功的试验”, 造成了苏联经济增长速度的下降。据统计,改革之前的 1951—1955 年,苏联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工业产值的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 10.8%、11.3%和13.1%,而到 1956—1960 年,分别降为 9.1%、9.0%、和 10.4%,1961—1965

年又分别降为 8.5%、6.6%、和 8.6%。

60 年代初,赫鲁晓夫开始寻求新的改革方案。1962 年 9 月 9 日,哈尔科夫工程经济学院教授利别尔曼在《真理报》上发表了以《计划、利润、奖金》为题的文章,主张用利润、奖金等经济手段而不是用行政手段来刺激企业的生产,建议国家给企业只下达各种产品的数量和交货期限两个指标,其余完全由企业自行制订,并逐步取消物资的统一调拨。文章引起强烈反响。1962 年 9 月到 1963 年底,《真理报》等报刊组织了全国性大讨论。利别尔曼改革

方案得到赫鲁晓夫的支持,并从 1964 年起开始在一些企业中进行试验。赫鲁晓夫支持的这场围绕利别尔曼建议所进行的理论讨论和改革试验,为后来的经济体制改革作了舆论上和实践上的准备。

赫鲁晓夫的工业管理体制改革虽不算成功,但他执政时期苏联工业还是有了明显的进展。1953—1963 年,苏联工业产值增加了 1.7 倍,平均每年增长 10.5%。科学技术也得到了迅速发展。1954 年 6 月 2 日苏联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座原子能发电站;1957 年 8 月 26 日和 10 月 4 日,先后发射了世界上第

一颗洲际导弹和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1961 年 4 月 12 日发射了世界上第一艘载人宇宙飞船。

第三,改革政治体制。斯大林当政时期,苏联形成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 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受到破坏。赫鲁晓夫上台后主要采取了以下两项改革措施:

  1. 建立干部更新制度,限制干部任期。1961 年,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二大正式提出建立干部更新制度,并把它列入苏共纲领和章程。党章规定: 苏共中央主席团委员,以及设有州的加盟共和国党中央领导机关的成员,连续当选不得超过 3 届,每届任期 4 年;不设州的加盟共和国党中央、边疆区

委、州委以及市委、区委领导机关的成员连续当选不得超过 3 届,每届任期

2 年;基层党组织书记连续当选不得超过 2 届,每届任期 1 年。党章又规定: “某些党的活动家,由于他们享有公认的威信,具有高度的政治品质、组织品质和其他品质,可以在更长时期内连续选入领导机关”。

  1. 加强法制,整顿和改组国家安全机关。清除贝利亚后,苏联重新把内务部一分二,于 1954 年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即“克格勃”),分开

后的内务部,变成一个只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机构,权力大大缩小。1960 年 1 月撤销了苏联内务部,将其职权转交给各加盟共和国内务部。克格勃后来虽然发展成一个庞大的组织,起秘密警察的作用,但它的地位和职权仍然赶不上过去的苏联内务部。它不能包揽逮捕、侦查、审判、执行判决的全部过程, 也不再像过去的内务部那样凌驾于党和国家之上,而是必须接受党和政府的

领导。

赫鲁晓夫在苏联所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上提出了一种超越阶段的左倾错误理论观点。1959 年,他在苏共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上提出:“苏联进入全面展开共产主义建设的时期”。1961 年,他在苏共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更进一步提出了苏维埃国家“已变为全民的国家”,苏联共产党已“成了全体人民的党”的理论,并规定了苏联建成共产主义的具体时间表,提出苏联要在 20 年内,即到 1980 年基本建成共产主义社会。这种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左倾错误认识,阻碍了改革的深入,使其难以建立起一个符合苏联国情的经济政治体制。

赫鲁晓夫推行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带有探索和开创的性质。这些改革措施,有的成功,效果显著;有的虽有成绩,同时伴有错误;有的很不彻底, 前后不能贯彻始终;有的则是心血来潮的蛮干。这些改革极大地冲击了苏联传统体制的各种弊端,但并未根本改变高度集中的传统管理体制模式。进入60 年代后,改革的矛盾日益突出,赫鲁晓夫领导的主观任意性也日益严重,

最后终于导致他本人 1964 年的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