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讲授法
(一)讲授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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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教师讲述、讲解地理知识,学生通过听讲获取知识的活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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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教师控制学生活动最直接、有效的活动方法,因为教师将组织教学活动与传递地理知识的活动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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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法又可分为讲述法及讲解法两种形式:讲述法一般用于向学生说明地理事实;讲解法一般用于阐明、解释或论证地理概念、地理规律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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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学生学习知识的有效组织方法,因为地理讲授法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向学生传授大量的、系统的、适合学生水平的地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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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可以通过传授知识,为学生示范学习地理知识技能的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还可以用自己的思想情感去感染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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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讲授法教学中,学生一般缺少学习地理知识技能的自我体验与实践的机会条件,因而不适合用于以培养学生技能、发展地理能力、复习巩固知识及进行练习为目的的教学中。
(二)运用讲授法的基本要求
- 教师要熟练掌握教材的全部内容、组织结构及要点,并能在讲授中脱
(离开)稿进行,这是有效进行讲授法教学的基础。因为只有在教■地脱稿讲授时,才能随时发现学生的反馈信息,并根据这种反馈去调整教学过程, 从而有力地控制学生的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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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在讲授时的言语要清晰、准确、精练,并力争生动、形象、风趣,
富有感染力,讲话的音量与速度要适中,总之,教师语言水平的高低,是决定讲授法实施效果的最重要的技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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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理讲授法必须应用适当的地理直观教具,如地图、图片、图表、模型等等,以利于学生建立清晰的地理表象、引起学生学习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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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进行地理讲授法要与其他以学生活动为主的组织教学方法相互配合。例如,可与练习法、讨论法相间进行,这样将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更能发挥地理讲授法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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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在讲授时,要随时注意学生学习状态与情绪,并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及时调整讲授内容、进度与方法,以利于学生的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