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谈话法
(一)谈话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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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法是教师通过与学生相互谈话进行教学的方法,由于谈话形式大多是教师提出问题,由学生回答,所以又称为地理问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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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法也是教师直接控制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方法,但与讲授法不同,学生不是从教师讲课中获得知识,而是在教师引导下运用自己已有的知识经过思考获得新知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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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法既有利教师直接控制学生学习、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又易于激发学生的思维活动,利于发展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促进新知识与原有知
识的结合,形成良好的知识结构;
- 谈话法一般只适用于从已知到未知的学习活动中,因而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运用谈话法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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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要在教材分析的基础上,对谈话的中心问题及提问对象有周密准备,并据此制定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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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所提问题要明确、具体、难易适当,问题排列顺序要合乎逻辑, 问题要有启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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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提出问题,提出问题后要给学生有思考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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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要尊重学生对问题的回答,要耐心认真听完学生阐述全部看法, 不得任意打断学生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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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题的对象要普遍,并根据学生的不同水平提出适度的问题,以便使各类型的学生都能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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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完每个问题后,都应有明确的结论,一般应由学生自己作出结论, 教师予以肯定、否定或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