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71 中国各大区综合评价值居前 12 位的工业行业(1990 年)

地区

居前 12 位的工业行业( M 值)

东北区

油气开采( 2.37 ),石油加工( 1.78 ),木竹采运( 1.47 ),黑色冶金

( 1.12 ),医药( 0.93 ),煤炭采选( 0.85 ),化工( 0.73 ),交通运

输设备制造( 0.73 ),纸及纸制品( 0.73 ),橡胶制品( 0.71 ),有色

治金( 0.68 ),采盐( 0.64 )

黄河中下游区

煤炭采选( 1.67 ),烟草加工( 1.04 ),电力( 1.01 ),焦煤气煤制品

( 0.99 ),橡胶制品( 0.95 ),采盐( 0.93 ),化工( 0.91 ),黑色冶

金( 0.90 ),石油加工( 0.86 ),医药( 0.86 ),油气开采( 0.85 ),

饲料工业( 0.83 ),饮料制造( 0.82 )

长江中下游区

烟草加工( 1.44 ),化纤( 1.43 ),纺织工业( 1.10 ),电子、通讯设

备制造( 1.10 ),石油加工( 1.03 ),黑色冶金( 1.03 ),塑料制品( 1.02 ),

化工( 1.00 ),医药( 0.99 ),电气机械器材制造( 0.98 ),仪器仪表

制造( 0.97 ),橡胶制品( 0.88 )

东南沿海区

烟草加工( 1.09 ),饲料工业( 1.02 ),自来水产供( 0.95 ),塑料制

品( 0.95 ),黑色矿采选( 0.93 ),化纤( 0.92 ),文体用品制造( 0.92 ),

电气机械器材( 0.91 ),医药( 0.89 ),工艺美术品制造( 0.78 ),纸、

西南区

纸制品( 0.77 ),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 0.75 )

烟草加工( 2.16 ),黑色矿采选( 0.79 ),有色冶金( 0.77 ),黑色冶

金( 0.65 ),采盐( 0.63 ),饮料制造( 0.56 ),医药( 0.53 ),木竹

采运( 0.52 ),化工( 0.52 ),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 0.51 ),电力( 0.51 )

西北区

有色冶金( 1.15 ),采盐( 1.07 ),油气开采( 0.83 ),烟草加工( 0.71 ),

石油加工( 0.69 ),电力( 0.66 ),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 0.64 ),仪器

仪表( 0.54 ),焦、煤气及煤制品( 0.47 ),橡胶制品( 0.46 ),纺织工

业( 0.46 )

表 71 中,烟草加工、医药工业都同时进入 5 个大区前 12 位之

列;石油加工、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化学工业、黑色冶金工业、 采盐业同时进入 4 个大区前 12 位之列;橡胶制品业同时进入 4 个大区前

12 位之列,根据主导产业的特点和功能,同一行业不宜同时在多数地区被选

作主导产业,因此这 8 个行业需进一步在大区间进行比选。

这里采取的比选原则是:(1)在全国同类行业中排位的前后(按综合评价值);(2)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发展的或社会需求量大的行业,可适当多选, 否则只宜在少数区入选;(3)根据所在区的情况,发展潜力较大、发展势头和发展前景好的,在全国同类行业排位中虽位次靠后,也可入选;相反,即使位次靠前,也可能被淘汰;(4)有的行业,在较多地区进入前 12 位之列,如各有特色,可都入选。

据此,比选的结果是:(1)烟草加工业,在西南、长江中下游、东南沿海3 区保留其作为地区主导产业的资格,而在华北、西北则从主导产业备选者中剔出;(2)医药工业,在长江中下游和黄河中下游区保留,而从西南、东北和东南沿海区剔出;(3)采盐业只在黄河中下游区和西北区保留,而从东北区、西南区剔出;(4)石油加工业在西北区、东北区保留,而从黄河中下游区、长江中下游区剔出;(5)化学工业、黑色冶金和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都保留

其在 4 个区的备选资格;(6)橡胶制品业在东北区、长江中下游区、黄河中下

游区保留,而从西北区剔出。表 72 为经过比选后各区可供选作地区主导产业的备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