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想Ⅰ

东部年增 7.5%,2000 年国民生产总值达 10904 亿元;中、西部合计年增 7.2%,2000 年国民生产总值达 9090 亿元。2000 年全国共 19994 亿元, 10 年年增 7.3%。

1990 年,中、西部对东部国民生产总值的静态不平衡差为 14.08。按上述设想,到 2000 年,这个不平衡差变为 16.64,比 1990 年扩大了 2.56。东西差距扩大的幅度相当于前 10 年扩大幅度(7.39)的 34.6%。

关于小康水平目标,如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 1000 美元为标志,由于人民币折算成美元受汇率和货币实际购买力这两个因素的影响很大,折算结果大不相同:有的认为中国目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还只有 300 美元,有的则认为已达 1000 美元以上,但一般认为比较切合实际的是 500~700 美元。1990 年按人民币计算,中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 860.6 元/人,如相当于 500 美元,

则折算系数为 1.4343。2000 年要达到全国人均 1000 美元,折成人民币为 1450 元/人,为 1990 年的 1.6849 倍,10 年年增 5.4%。

按设想Ⅰ的全国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规模及其地区分布,又据测算, 2000 年中国总人口达 127548 万人,其中东部 57227 万人,中、西部合计为

76321 万人①,那么到 2000 年,东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可达 1905 元/人,中、

西部合计达 1191 元/人,全国人均达 1568 元/人。因此,在总体水平上也可达小康水平目标值。

1990 年,中、西部对东部人均产值的静态不平衡差为 39.40,按设想Ⅰ, 到 2000 年,这个差值为 37.49,比 1990 年缩小了 1.91。人均值的绝对差由1990 年的 442 元/人扩大到 714 元/人,扩大了 272 元/人,但相对差由 1∶1.65 缩小为 1∶1.60(以中、西部合计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