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资空间评价的基本原则

不同的投资主体,其出发点不尽相同,预期的目标值不一,因而评价的准则也有差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调整、协调各种投资主体的目标冲突,尽可能减少行业、企业间的空间摩擦,求得资源配置的优化, 从国家宏观调控的角度,需要坚持空间评价的两条基本原则:

  1. 以宏观效益为基点,协调不同投资主体的物质利益。投资的空间走向,不仅要考虑各企业、各空间子系统的优化,也要考虑全国大系统的优化。投资的空间决策,中心是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在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运用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正确引导资金的投向,协调各企业、各空间子系统的关系, 使各空间子系统的功能分明,各具特色,各展所长,互换优势,形成互惠互利的经济循环格局,从而使大系统的整体功能最优,形成更大的综合效益, 而不能只追求单个企业、单个地区的局部效益。当然,大系统的优化,也要以各空间子系统的优化为基础,因为必须兼顾各空间子系统的利益。

  2. 以长远效益为目标,处理好长远利益与近期利益的关系。各区域的发展,都需要投资。但由于各地区现实条件的优劣程度不同,资本的形成率高低不一,而且同样的投资投放在不同地区,机会成本不同,所取得的效益差别也很大。为了保证全国经济的增长,较快地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财力, 在投资的空间走向上,就要从现实条件出发,择优而行,保证近期效益较好的地区,能够得到相当的投资,发挥它的优势。不能以过多损害近期效益为代价,去换取所谓的“长期效益”。但同时,近期效益也要与长期效益有机结合,保持区域发展的后劲。在空间投资的方向上,应以保证长期效益为目标,安排好总体布局,形成正确的导向。要防止两种倾向:(1)生产要素长期自发地、盲目地在少数地区,进行超负荷的集聚,加剧“过密”与“过稀” 的矛盾;(2)新区的崛起,伴随着老区的停滞与衰落,造成另一种形式的不平衡。正确的导向,应是促进老区更上一层楼,攀登新台阶,又使落后地区能发挥其潜能,跟上发达地区的前进步伐。

这两条综合起来,就是投资的地区分配,应当尽可能促进加速增长、综合效益、合理分工、共同发展的辨证统一。这也是空间投资的总体目标。

在实践中,这些方面的目标常常是相互矛盾的,如果侧重于速度、效益, 就容易倾向于投资的空间集中,从而影响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反之,如果侧重于区域的均衡发展,就容易倾向于投资空间的分散化,从而影响总的速度和效益。在空间投资决策上,就要尽可能把二者的相互矛盾转化为相互促进。这就要把上述空间评价原则很好地体现在评价内容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