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业在全国工业和在区内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1. 地区工业总产值与净产值

通常用的指标是地区工业总产值的绝对量及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总产值可以从价值形态上反映地区工业生产总量,并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地区的工业生产规模。但在计算形式上,它是通过价格综合的综合指数形式,包括了物化劳动的转移价值在内,从而转移价值大的产品越多,总产值就越大,反之则小。又由于总产值是按“工厂法”计算的,一个地区内,企业专业化程度越高,厂子越多,中间重复计算就越多,从而总产值也越大, 反之则小。所以地区总产值的大小并不能完全确切地反映地区产品实物的多少及其在全国的地位。为了弥补这个缺陷,可用工业净产值这个指标。因为工业净产值扣除了物化劳动转移部分的价值,只计算活劳动创造的新增价值,没有重复计算,受工业结构的影响也较小。用净产值指标计算的同用总产值指标计算的结果有时是不一样的。即使两个地区,按总产值排序与按净产值排序,在位次上都一致,但两地区工业实力的对比度也有较大差异。

用净产值反映地区工业的地位也有缺陷:(1)净产值中的利润部分(m) 受价格因素影响很大,在价格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下,会产生虚假现象;(2) 净产值中的活劳动部分(v)的大小,直接影响净产值的多少,在一定条件下, 有机构成低的部门、行业、企业的净产值可能更高;(3)净产值不能对地区间的工业生产规模进行对比。

  1. 人均工业总产值与人均工业净产值

中国各地区人口数量相差很大,人口最多的省与最少的省区可相差 40 多倍。在这种情况下,用工业净产值或总产值来比较各地区工业在全国的地位,是无法类比的,也无多大的现实意义。而用人均工业产值或人均工业净产值这样的指标就比较实在。这类指标不受地区人口数量或地域规模的影响。按人均工业产值或人均工业净产值来排列,同用工业总产值或净产值指标来排列,各地区的顺序又会有所不同。如按工业总产值大小排序,居全国前 6 位的省、市,依次为江苏、山东、上海、广东、辽宁、浙江,而北京居

12 位,天津居第 15 位。但按人均工业总产值排序,则居全国前 6 位的省、市,依次为上海、天津、北京、辽宁、江苏、广东。

人均产值这个指标,在工业布局中很重要。工业均衡分布,其含义之一就是要使各地区工业发展水平逐步趋于接近。这个接近,如果按工业总产值或净产值来表示,那么西藏、青海、宁夏这类人口较少地区,要赶上辽宁、江苏等人口大省那是很困难的,甚至在很长时期内也是办不到的。但如果用人均产值这个指标来反映,那却是可能的。

  1. 工业比重

上述指标,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地区工业在地区经济中的地位,但不大确切。一般是采用工业占区内国民生产总产值的比重(简称“工业比重”)。按照这个指标来排列顺序,也可反映地区在全国的地位。中国各省区排列的结果是沪、津、京三大市工业比重最大,平均在 62%以上,这个比较特殊, 因为它们虽同省区一样都是省级行政区划,但它们却是大城市、大工业、小农业,工业比重当然高;其次是辽、吉、黑 3 省,工业比重平均达 57.4%, 在全国各大地域单元中居第一位,反映了东北是中国第一个工业基地的雄厚实力;藏、川、云、贵等省区,则是工业比重较低的、大的地域单元,平均为 40%,反映出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工业发展水平还较低;陕、甘、宁、青地区,按工业产值占全国的比重来排列,居于全国的最末位,但如按工业比重来排列,在全国各大地域单元中,却高于川、贵、云、藏地区,工业比重平均达 43.7%,表明经过这些年的建设,这个原来工业极其落后的农牧业占绝对优势的地区,工业实力已有所加强。

  1. 工业职工人数所占比重

工业职工人数占区内劳动力总数比重、占全国工业职工总数的比重,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衡量地区工业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在中国,由于工业职工劳动生产率的地区差异较大,用劳动生产率这个指标更能反映地区的工业实际水平。计算劳动生产率,可以用实物指标,即平均每个工业职工全年的实物产量;也可用价值指标,即平均每个工业职工全年创造工业产值或净产值。前者只能用于按产品分别计算,后者则可反映一个地区整个工业的劳动生产率情况,在此采用后一个指标来计算。计算的结果是:(1)中国的沪、粤、京、津、苏、浙、鲁等省市在全国最高,全员劳动生产率(按 1980

年不变价格计)都超过 2 万元/人以上,其中又以上海最高,达 29142 元/人,

广东、北京分别为 26318 元/人和 26179 元/人;(2)闽、辽、鄂等省次之,

都在 15000 元/人以上;(3)最低的是藏、内蒙古、青、宁、皖、赣、川、贵等省区。这同工业比重的顺序大体一致。但琼、桂、云全员劳动生产率的位次高于其工业比重的位次,而辽、晋、吉、黑则低于其工业比重的位次。这同该两类地区的工业结构特点有关,前一类地区,加工工业、轻工业的比重较大,而后一类地区能源、原材料工业的比重较高。

  1. 城市化程度

城市化程度,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地区工业化的水平。其指标是城镇人口占地区内总人口的比重、城市规模和城市工业产值。按城镇人口比重排

列,中国的京、津、沪三大市在全国最高,都在 60%以上;次为辽、吉、黑等省,达 48.9%;其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还有鄂、浙、鲁、苏、粤等省。按城市规模分,不计沪、津、京地区,中国 100 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有 55

个。它们高度集中于辽、黑、苏、冀 4 省。其中辽宁 8 个,黑龙江 7 个,江

苏 5 个,河北 4 个;粤、桂、晋、内蒙古、豫、皖、吉、浙、鲁、川各 2 个;

闽、赣、鄂、湘、云、贵、陕、甘、青、新各 1 个;琼、藏、宁、没有。按城市市工业总产值划分,1989 年中国工业总产值(按 1980 年不变价格计) 在 50 亿元以上的城市(不计京、津、沪)共 42 个,主要分布在苏(6 个)、粤(5 个)、辽(4 个)、鲁(3 个)、浙(3 个)5 个省,计 21 个,占 50

%,均处沿海地带;其次在吉、黑、冀、闽、豫、川(各有 2 个),计 12 个,占 28.6%;而内蒙古、桂、琼、藏、青、宁、新尚无 1 个。拥有工业产值大的城市较多的地区,也正是全国工业发展水平高的地区。这较城市人口比重和大城市数目更能反映地区工业在全国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