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略性

国土规划的战略性源于国土开发整治工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着重解决规划区内宏观的、长远的、带有方向性、战略性的问题。正如国务院国发〔1985〕44 号文件指出:“搞好国土开发整治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国土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提高宏观经济效益,保持生态平衡等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国土规划也是国家制订长期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所以,不论是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设总体布局,环境治理保护,还是发挥各地区的综合优势,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所涉及到的一些开发整治工程(通常都是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都必须是超前的、框架式的规划,不能要求过细,更不能求全。如果把国土规划搞到可以直接实施的程度,计算必须精确,超前就做不到了,不能超前也就失去了国土规划战略指导的意义,这样的国土规划单独存在的作用就大大减小了。

国土规划虽侧重于宏观的战略性问题,从长远考虑比较多,但它是计划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一方面国土规划从协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关系出发,提出国土开发整治的方向、目标和任务。另一方面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紧密结合经济发展计划,解决本地区最迫切最急需的开发建设问题。国土规划只有远近结合,以远带近,以近促远,才有生命力,才能被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所重视。特别是一个地区的国土规划如果只是限于一般性的类似发展战略式的描绘,而对主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生产建设的总体布局等具体内容论证不足,则无法按规划进行实施。因此,编制国土规划必须从战略的高度,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 目前与长远的关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在规划的突破口上下功夫。如宁波滨海地区淡水资源缺乏,耕地紧张,已成为本区经济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 但这里具有可建深水大港的优势。宁波的国土规划紧紧围绕这些问题,反复调查,深入研究,在摸清本区淡水资源状况,并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经过多种方案的比较、论证,提出了先建鄞县周公宅水库,后引钱塘江水入宁波的方案;提出了开发北仑港资源,建设化工、钢铁、海洋工程以及外贸加工为主体的滨海工业区(上述构想已经评审通过)。①

经过几年的实践与探索,计委部门进一步认识到,要加强“国土规划与计划衔接工作”。湖北省计委发出了有关《通知》和《实施细则》,吉林省计委提出“大区域国土规划中的大问题,如生产力布局,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等,主要通过五年计划来实施等等”。方磊同志把其进一步概括为:应该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国土规划、长期计划——五年计划—— 年度计划的计划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