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不同层次的区域经济进行调整

第一个层次,是对全区(有的是全国)性的中心城市实现城市功能的更新,处理好城市主导职能和多功能的关系。

第二个层次,对次一级的区域经济中心,应根据各自的优势和所在地区的客观条件,各自致力于主导产业的发展,形成各自的特色。要从不同方面, 分散大城市的某些职能。

第三个层次,对各城市的外围地区与县级镇、乡镇应区别对待。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应建成不同的原料基地。小城镇以发展农业以外的乡镇企业为

主的,由于各地条件不同,发展的重点、规模、顺序及产业的组合可各具特点。如发达的沿海地区,有不少县镇和传统的乡镇,这些年发展很快,应进一步提高其工业化、现代化的水平,并提高第三产业的比重,这样就逐步形成地方性的综合经济中心,成为联结周围农村与附近大中城市的纽带。

不发达的新开发区域,一般城镇少,密度低,规模小,职能单一,辐射力弱,没有形成一个可以组织带动整个区域发展的区域性的中心城市。绝大部分城镇还是传统型的县城、乡镇,农业生产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农业生产的依赖性很大。工业基础薄弱,主要是以劳动密集型的小型工业为主, 以半机械化或手工操作为主要生产手段,经营范围多是为本镇居民生活服务的行业。第三产业多是小规模商业、服务、饮食业,其直接服务半径小于县级行政区域的半径。在新开发区域中,有少数县镇、乡镇,在发展阶段上, 处于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化阶段,农业生产的地位比传统型城镇要低,对农业的依赖性减弱,开始形成一定的工业生产能力。其工业已不限于城镇居民日常生活的范围,开始向周围地区提供一些生活生产资料,但总的还是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第三产业已占一定地位,对农村已有一定的影响力。因此, 新开发的地区,城镇建设布局的首要任务是全区性的中心城市的建设。这种全区的中心城市,既可以是在重点建设基础上形成的工矿区的中心,也可以是邻近主要工矿区、综合条件较好的过渡型城镇的进一步发展。其发展途径主要是依托和服务于重点建设,大力进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积极发展与重点企业协作配套的工业,为重点企业职工生活服务的高中档日用消费品工业,为区域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和农副产品的深加工工业,既提高其工业实力,也充实扩展其城市功能,尽快形成全区性的中心城市。

对其他过渡型城镇,重点是先面向本县(或邻县一部分)城乡人民的生产生活,发展适销对路产品。一方面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一方面积累资金, 当拥有一定积累以后,再扩大生产规模,更新设备,发展拳头产品。加工工业还是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但要提高加工的深度和精度。在这方面,县镇、乡镇比大中城市占有相对的资源优势。第三产业的规模相应扩大,内容逐步增加,服务半径逐步延长。以日益增强的经济实力来扩大其对农村吸引力, 并扩展与大中城市的联系。

对传统型城镇,首先是适当集中力量,把条件相对较好的县级镇建设好。尽管其经济基础薄弱,国家不可能大量投资,城镇建设更显财力不足,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农民的闲置资金的增多,就可为城镇建设带来劳动力与资金。关键是政策要落实,做好转化工作,包括把农村剩余劳动力直接转化为离土入镇的农民工人,成为促进城镇工业发展的生力军;农民自理口粮,携带资金进城办个体工商服务业;农民集资与地方集体企业联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建筑业、地方运输业、小型矿业、具有特色的手工业等,以及经济的增长来带动县级镇的建设。

总之,落后地区的城镇建设布局,中心是培植区域内不同层次的增长极, 提高城镇、集镇的覆盖度,使区域人口、产业相对集中,取得一定的集聚效益,形成内部的市场机制,重新组织区域的经济格局,带动区域地方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