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力的特性和类型①

(一)国力及其特性

国力(National Strength)目前尚无统一的共同认可的定义。一般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全部实力和潜力之和,是衡量一个国家力量及其在国际社会中地位的一种尺度。作为反映国家综合实力的概念,它具有以下特性:

  1. 综合性

国力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它包括政治、经济、资源、人口、科技、军事、心理等众多方面。美国乔治敦大学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克莱因提出的国力方程:

P=(C+E+M)·(S+W)①表明,国力是物质因素和非物质因素的综合,是

① 张文奎《论中国的国力》(油印稿)1991 年。

① P 为国力,C、E、M 分别代表基本实体(人口和面积)、经济能力、军事能力,S 代表战略意图,W 代表国家意志。

现实力量与潜在力量的结合。

日本学者福岛康仁对克莱因的国力方程作了修改。他把战略意图 S 改为G(国内政治能力),把国家意志 W 改为 D(国家外交能力)。于是,他的国力方程改为:

P=(C+E+M)·(G+D)

福岛康仁对 1987 年一些主要国家的国力对比测算(其中一方案)如下: 美国 666.6;原苏联 605.9;德国(原联邦德国部分)354.3;中国 334.0; 法国 330.6;日本 301.8;巴西 212.6;沙特阿拉伯 168.3 等等。

  1. 相对性

国力是个相对概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研究国力,必须首先把整个世界看作一个复杂的大系统。然后在这个系统内部,研究某些国家和地区的国力大小,通过分析对比,才能得出具有实际意义的结论。第二,国力是动态的,是时间的函数。

Pt=M(t)+U(t)(其中 P 为国力,U 为物质因素,M 为非物质因素,t 为时间)。国力随着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