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经济开发转向社会开发
早期的国土整治都是从发展经济出发,而后去考虑地区开发。日本的“全国综合开发计划”与“新全国综合开发计划”可为典型例证。1962 年制定的“全国综合开发计划”(简称—全综),从日本经济发展的总战略出发,把北海道作为重要的工业开发区之一,主要目的是解决东京等超大型城市过于集中和地区间收入差别悬殊的问题。由于单纯经济目的国土开发工作取得了巨大进展,经济发展起来了,但是又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等许多新问题。因此,各国从 70 年代中期,开始改变了国土整治的目标。日本 1977 年通过的“第三次全国综合开发计划”(三全综),采取了“定居设想的开发”方式,目标的核心是“保证人民有健康而文明的生活综合环境”,使居住圈的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法国从第七个计划(1976—1980 年)开始,也提出由发展产业转向改善生活条件。规定国土整治工作的重点要从发展经济转向改善居住环境和人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