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出实现国土规划的措施
国土规划的实施,首先取决于规划的科学性和体系的完整性。国土规划的内容要符合实际,符合客观规律,这是能否贯彻落实的基本前提。此外, 国土总体规划、地区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虽各具特点,功能不一,但应彼此衔接、互相补充,构成一个协调完整的规划体系。若规划缺乏全盘化,内容又相互矛盾,则很难组织实施。
国土规划的实施一定要和国民经济计划、城乡建设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结合,使国土开发整治的任务进一步落实和具体化,并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完成。
国土规划的实施要靠政策。要相应地制定一系列政策,调动各方面实施国土规划的积极性。有不少国土开发整治任务,如治山、治水、改土、造田、草原建设、植树造林等,都要靠动员广大群众来完成。资源开发,基础设施
建设等重大工程,虽然要靠国家的力量来实现,但也要有正确的投资政策、布局政策来指导,协调各方面的经济利益,促其相互协作,共同完成。随着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还要通过政策启动各种经济杠杆,并将经济手段和行政、立法手段结合起来综合运用。
国土规划的实施还要和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因为国土规划具体地反映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建设的美好前景。在我国,国土规划的内容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是完全一致的。要结合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广泛地进行宣传,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认识到,国土规划的实现关系着自己切身的利益,关系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的未来,从而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结合起来,依靠千百万人民热爱祖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保证国土规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