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梯度理论

亦称梯度推移,最早是由西方区域经济学者把生命循环论引到区域经济学中,创立了区域经济梯度转移论。

这一理论的观点是承认和运用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客观规律,将国家或地区有限的财力、物力优先放在对解决全局发展最关键的产业和见效快、效益最高的地区。如我国幅员辽阔,由于在长期历史上形成的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存在着经济、技术水平自东往西,由高向低的梯度差异现象。梯度理论就是强调要尊重这一客观事实,在东部沿海一些拥有比较先进的技术和较雄厚经济力量的地区,有条件首先掌握国际上先进的生产和管理技术,优先使其发达起来,然后通过经济与技术的扩散传递作用,使开发建设的重点逐步向中部和西部地区推移。有人把梯度理论形象化地比喻成象卷地毯,一步一步地卷过去,达到席卷全国,全面发展。有人不主张将梯度理论绝对化,认为地

区开发不能象卷地毯那样平推,虽然总的趋势是由东部向中部、西部逐步推移,但并不排斥某些有特殊条件和潜在优势的地区跳跃式地发展。例如,本世纪在中部地区优先重点建设以山西为中心的能源基地,以武汉为中心的长江中游沿岸地区,以及重庆至宜昌长江沿岸地区,带动中部地区的发展,并担负起承东启西的作用;在西部重点建设四川、关中盆地,以兰州为中心的黄河上游沿岸水电和有色金属开发区,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地区等,使之在带动西部地带的开发建设中起积极作用。由于在不同地区内也同样存在明显的经济技术水平的梯度差异,所以,也可把梯度理论应用于一定地区开发建设的规划布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