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外教育的目的

凡属生物学教育教学,其范围不论是就整体讲,还是就某局部讲,均应有其教育教学目的,而且必须是符合生物教学大纲中“教学目的要求”的。实施教育教学目的要求,教师首先要明确生物学科的知识和技能是“教

育”的载体,教学首要是育人,育人过程中传授生物学知识,传授知识的过程中育人,人不育(教育)成不了人才。因此,教师在生物学教育教学中, 根据总的教学目的要求精神,结合实际(教师本身的最高水平、教材和学生的基础)制定出适当的教学目标。学生个性教育教学是当今教师应该认识到的。因而,教育教学目标就应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不同特点,同一年级学生之间的差异,制定出不同层次的基础线以上的具体教学目标,才能教育学生人人达到基础目标,进而部分学生可达到“中间目标”和“最高目标(发展目标)”,如以图解方式表达(图 51),则:

基础目标是为了完成国家对学生的统一要求,教师的职责不是就此而止,应该通过教育教学行为培养更多的国家需要的、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栋梁之才,在这意义上来认识生物学课外教育的目的才是较深刻的;才可理解“课

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目标的一致性,两者的相同和不同,两者的相辅相成作用。“课堂教育”必须依教学大纲的要求而行,是教师贯彻生物学教育的统一性;课外教育的多样性是适应生物爱好者的需要。

课堂教育教学由于受教学大纲的制约,在内容上和时间上均有一定的要求,而课外教育教学活动则可自由得多,生物学教师有较多的创造机遇,是生物学教师在课堂上欲与学生而又不可能给予的生命科学知识和技能,在这里是大有可为的,是培养学生的大好天地。所以在制定课外教育目的时,应多从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方面考虑。至于在活动中激发了学习生物学的兴趣、增强了学习生命学科知识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甚至获得其它等一些利益,所有这些均应看作是课外教育取得成功后的副产品。正确的教育教学目的应是对学生的生物学科能力的培养;学会观察生命现象、研究生命现象、探索认识生命现象的基础手段与方法;学会根据客观的、复杂的生命现象,通过科学的分析探索生命的本质,了解开发生物资源的基本思路和途径;总之要有利于树立正确的自然观、人生观、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要和“三个面向”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