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管理创新的途径

一、管理创新的一般法则

按照管理系统的构成,通过增减管理构件,改变某些管理构件的状况或性质,或改变某些管理构件之间的相对位置或相对关系。就可以进行管理创新。但由于构成管理系统的构件很多,管理创新的空间(管理方案集)很大。因此,为了节约管理创新的成本,提高其效率,必须选择创新对象。并组织好创新过程。

管理创新对象的选择,应当遵循有效、容易和独立的原则,进行管理创新,首先应当解决现实管理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应当能够带来明显的成本节约。对于那些非主要的问题的解决方案和管理成本节约额下显著的方案。要放在次要位置。这就是“有效原则”。其次,应当选择企业内有人力、物力条件的,或者借用企业外科研与咨询机构,可以迅速提出可行的革新方案的对象。对于那些很难提出革新方案和很难从理论上或经验上判断其可行性、先进性的革新方案的研究课题,应当暂缓进行,这就是“容易原则”。“独立原则”就是指管理创新对象应当是管理系统中一个独立构件或一个独立模块。对它进行革新可以不致发生其它构件或模块的变化。这样可限定管理创新的范围,减少每次创新的任务量和系统压力,也可以减少创新过程的风险。

由于管理是一个有序运行的动态循环过程,管理的有效性主要寓于管理过程中的各项职能活动中,因此,抓住各项管理职能进行管理创新,是管理创新过程的基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