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游击战略

游击战略是指势单力薄的小企业在力量对比明显悬殊的情况下,以灵活机动的手段,来实现有限目标为基本目的的一种与大企业进行抗衡的竞争战略形式。

运用游击战略的企业都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其正常的有效手段相当匮乏,故必须“以奇制胜”。

竞争中采用“以奇制胜”的谋略,是指企业能够选用超出常规、常法的新奇手段,出奇不意,攻其不备,取胜于对手。所谓“新奇”,就是要敢于打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和方法,别人没有想到和做到的,自己能想到。“新奇” 虽是出于常识、常规、常法之外,但又源于常识常规、常法之中。常识、常规、常法反映的是事物运动的一般规律,“新奇”则反映了事物运动的特殊规律。以奇制胜就在于企业营销人员既能够把握事物运动的一般规律,又能从中发现事物运动的特殊规律,并用以指导竞争。

“新奇”的出现往往与时机有关。竞争中经常会有偶然的机遇,意外的良机。思维敏捷的决策者和营销人员,常常能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并加以巧妙地利用,从而结出“新奇”的硕果。

“新奇”往往与风险结伴而行。它在许多情况下带有冒险性、戏剧性。

企业欲使用“新奇”的手段,就得有非凡的胆识,敢于进行理智的冒险,勤于探索。因此,“新奇”又多诞生于险境之中,在人们以为不能取胜的时间、地点和环境中,实施“以奇制胜”的谋略,则会收到力挽狂澜之奇效。当然, 在顺境中也会创造“新奇”,这种创造同样与险为伍,搞不好会前功尽弃; 搞成功了,则会使自己迅速发展壮大。

“新奇”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的。当一个新奇的谋略被人们普遍所认识并采用之后,这种奇招妙法也就成为正招俗法了。

“以奇制胜”虽无固定之模式,但也有一定的规律可循。在竞争中,无论是打进攻战,还是打防御战,其所面临的竞争对手都会存有“缺陷”和“空白点”。这些“缺陷”和“空白点”正是企业“以奇制胜”的突破口。企业决策者及其营销人员应当以敏锐的洞察力和独特的见解,发现突破口,进而发挥创造性思维,从一个可能点(哪怕是 1%的可能)出发,进行飞跃式和不规则的联想、设想和反想,大胆冲破成见、偏见和浅见的束缚,从而创造出一般人想象不到的奇招妙术来。如以出奇的产品质量,争得出奇的地位; 以出奇的管理方法,练就过硬的企业“内功”;以出奇的销售方法,获得出奇的效益;以出人意料的广告,取得出奇的效果;以出色的服务,赢得出奇的信誉⋯⋯。可见,竞争给予“以奇制胜”以广阔的时间和空间,只要决策者和营销人员善于捕捉时机,巧出奇谋,就可以跨上”奇将军”这匹骏马, 纵横驰骋,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

企业在实施“以奇制胜”的谋略时,还应注意其一招一式必须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有的企业为了搞活经营,打击竞争对手,别出心裁地推出一些故弄玄虚、哗众取宠乃至有损国格人格的歪招斜术。虽然一时蒙蔽了顾客,带来兴旺的假象,但最终却是“昙花一现”, 甚至还会失去社会公众,失去信誉,严重损害企业的形象。这样的“奇招” 违背了“以奇制胜”的本意,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掘坟墓。

思考题

  1. 什么是企业竞争战略的核心?

  2. 战略思维必须具备哪些基本要求?

  3. 以市场占有率为依据,企业可分为哪几种类型?

  4. 防御战略、正面迸功战略、侧翼进攻战略、游击战略各自的必备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