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妓院
妓院是旧社会最黑暗、最惨无人道的一个角落。它是封建官僚资本主义长期统治的社会里,拿妇女当商品、当玩物,使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没有地位和独立的人格,没有正当谋生之道所造成的结果。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对于妓院这个社会问题,采取了断然禁绝的方针。但所采取的步骤,不是先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作出统一的决定, 而是先由北京市经过调查,在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作出决议,取得经验,推动全国各城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有准备、有步骤地对妓院进行封闭的办法。
1949 年 11 月 18 日周恩来主持政务院举行的第六次政务会议,批准北京市市长聂荣臻关于筹备召开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及会议内容的报告,接着,北京市举行了第二届代表会议。会议于 11 月 21 日作出《关于封闭妓院的决议》。当天,毛主席听取了聂荣臻市长关于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所作的封闭妓院决议的报告后,称赞这个决议很好。
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封闭妓院的决议指出:“查妓院乃旧统治者和剥削者摧残妇女精神与肉体,侮辱妇女人格的兽性的野蛮制度和残余,传染梅毒淋病,危害国民健康极大,而妓院老板、领家和高利贷者乃极端野蛮狠毒之封建余孽。兹特根据全市人民之意志,决定立即封闭一切妓院,没收妓院财产,集中所有妓院老板、领家、鸨儿等加以审讯和处理,并集中妓女加以训练,改造思想,医治其性病,有家者送其回家,有结婚对象者助其结婚,无家可归、无偶可配者组织学艺,从事生产。”
决议要求,“此系有关妇女解放、国民健康之重要措施,本市各界人民应一致协助政府进行之。”
北京市对于“有关妇女解放”的这个问题,极为重视。他们在采取措施的前后,都及时向中央作了报告。
封闭妓院结束后, 1949 年 12 月 21 日北京市委向中央的报告说:“北
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封闭妓院决议后,在 12 小时内封闭妓院
224 家,收容妓女 1288 名,集中老板和领家 424 名,完成了封闭妓院的工作。” “妓女均集中于妇女生产教养院;老板与领家由公安总局集中审查,并
进行教育;茶房、跟妈等大部取保释放,有严重罪恶者则与老板一同扣押。” 北京市在处理这一工作中,采取了慎重而负责的态度。对妓女进行教育
改造、医治性病、回家择配和组织生产。经过半年多的时间,都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了处理,北京市在最后总结这一工作时指出:“北京市此次封闭妓院, 彻底摧垮妓院制度,是正确的,完全成功的。对消灭封建残余,解放妇女, 保护国民健康,巩固治安,都有莫大裨益。是一件有历史意义的事情,也得到了广大社会人士的热烈同情和支援,对全国来说,也创造了一些经验,起着一定的推动作用。”
全国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先后都经过有准备、有步骤地采取了封闭妓院的措施。在此基础上,政务院于 1952 年 10 月在批准的《有关城市社
会救济问题的憎况及处理意见》中要求:各地要在 1953 年内将妓院完全封闭,收容全部妓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