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筹划和指导创建航空工业

建设强大的航空工业是中国人民渴望已久的心愿。新中国成立不久,党中央和毛主席便把建设航空工业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并由周恩来总理亲自筹划,直接领导创建工作。

1950 年 12 月的下旬,我由东北邮电总局调到重工业部,参与航空工业的筹建工作。到北京后,先在周总理办公室开过两次会议。参加的有代总参谋长聂荣臻、空军司令员刘亚楼、重工业部代部长何长工等同志。会议由总理亲自主持,讨论新中国航空工业的发展道路问题,发言非常热烈,最后由周总理作结论。他指出:“中国的航空工业建设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是先有空军,而且正在朝鲜打仗,大批作战飞机需要修理。我国是拥有960 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和 6 亿人口的国家,靠买人家的飞机,搞搞修理是不行的。因此中国航空工业的建设道路,应当是适应战争的需要先搞修理,再由修理发展到制造。”旧中国给航空工业除了留下一点工程技术力量外,其他大多不值得一提。所以新中国要建立航空工业缺乏基础,在当时形势下, 只能依靠苏联的帮助。对此,周总理事先已和苏联政府作过交涉,故在这两次会议上,除讨论航空工业的发展方针外,还决定由何长工、沈鸿和我三人组成代表团赴苏联谈判帮助中国建立成套的航空工厂。当时国家还很穷,而且朝鲜正在打仗,财力有限,所以总理一再强调:开始规模要搞得小一些, 主要先解决飞机修理的需要,保证朝鲜打仗,原则是先修理后制造,由小到大。在设计建设修理厂的同时,应考虑今后转为制造工厂的安排。在我们接受出国谈判的任务之后,总理还一再谆谆告诫我们:“要谦虚谨慎,要向苏联同志说明我国没有航空工业基础,要从头建设的道理。”总理还叮咛我们: “谈判中有什么问题,随时打电报或电话向国内请示,谨慎从事。”据事后的分析,可能由于当时已内定我为航空工业局长,所以第二次会议结束之后, 总理专门交代我说:“有关飞机修理等具体问题,你再和刘亚楼同志详细谈谈。”遵照总理指示,出国之前,我走访了刘司令员,他向我说明去苏联谈

判的性质、任务和建设航空工业的主要问题。这次我们谈话时间很长,内容很多,使我懂得了不少东西,也可以说是在我正式进入航空工业大门之前, 总理给我安排的第一堂课。刘亚楼同志在空军创建过程中,已经和苏联人多次打过交道,对飞机修理工作也很熟悉,他的经验对我来说是最需要不过了。想到这里,就越加感到总理遇事考虑之严密,安排之周详。

1951 年元旦,以何长工为团长,沈鸿、段子俊为团员的三人谈判代表团, 由北京飞抵莫斯科。苏联对这次谈判很重视,工作进展顺利。开始时,苏方对我方提出的由修理到制造的方针·不大理解,经我们说明,苏方也就同意了我们的意见。有关谈判的进展情况,我们向总理发过几次电报。总理对我们争取到修理列车(即流动工厂)和基建设计在北京进行等问题表示满意, 只是感到建设规模偏大。我们随即根据总理指示,及时修改了计划规模。这里有件事需要提及。在这次谈判中,我们未经请示国内就向苏方订购了一批设备,总理得知此事,立即电告代表团:“关于订购飞机所需设备,未经批准即与对方作最后肯定,显较急躁。既然已定,除望争取的订单内确为我们急需者外,只好先订草案,回国后,经审核批准再正式签字,如何,盼告。” 从这封电报中,不难看出总理为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他不仅考虑到购买这批设备当时国家的支付能力,更担心我们买回并不急需的设备会造成浪费; 对我们未经批准即作最后肯定的做法,概括为“显较急躁”,既表示了他对此事的态度,又使我们感到这四个字的含义,心悦诚服地接受这一批评。就在这些字里行间,显示了总理的高度领导艺术。1951 年 3 月,签订了苏联援助我国建设航空工业的协议。

飞机修理只是满足当时朝鲜战场的需要,而由修理走向制造才是我们建设航空工业的根本目的。为了落实总理确定的这一方针,从 1951 年 8 月开始,

我们便与苏联顾问一起酝酿了一个方案,即在 8 至 5 年内试制成功活塞式教练机雅克—18 和喷气式歼击机米格—15 比斯(后改为米格—17 埃夫)。这个方案上报中央和中央军委之后,同年 12 月总理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如何落实。经过会议讨论,最后总理进行总结说,就按照你们提的计划办。这个计划完成之后,就可以生产 3600 架飞机了。在这个数量中,歼击机、教练机、运输机各种飞机所占比例,要请空军审议一下,看是否符合军委有关规定的比例关系。关于明年的订货问题和 3 至 5 年内由修理过渡到制造的计划,先发个电报给苏联,请他们给以考虑。至于实现这个过渡之后,修理任务归航空工业局还是归空军,今天暂不确定。总理又说,同意再向苏联聘请 25 名专家,完成这个计划需要的人员资金等,由富春同志办理。看来需要的资金折合成小米 50 亿斤就可以够了。准备拿出 60 亿斤,办一所航空大学是应当的, 需要的。会后不久,富春同志在一次与苏联专家的谈话中传达说,3 至 5 年实现由修理过渡到制造的方案毛主席已经同意了。

1951 年冬,正是朝鲜战争紧张阶段,飞机修理任务十分繁重。航空工业局的领导,一面狠抓修理任务,千方百计满足空军需要;一面在陈云、富春同志领导下,积极筹划向制造过渡。在此期间,与苏联顾问一道研究选定了六大制造厂厂址,加强了局机关建设,提出了质量第一方针,按专家提出的1∶10 比例抓紧修理用的备件订货等等。但在工作进程中也遇到一些重大问题。如在六大制造厂的选定上,是修造结合,还是从一开始就另建新厂;在抓教练机战斗机的同时是否着手兴建轰炸机厂;如何更有效地调集人员、设备以及提高航空工业职工的工资待遇等问题。为此, 1952 年 7 月 31 日周

总理在他的办公室再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这些问题。总理说,关于发展航空工业的方针、原则和建设规划,去年年底已经定了下来,要继续按照已定的方案抓下去。同时还要着手轻轰炸机厂的基本建设,争取 1957 年底正式投

入生产。关于向苏联索取资料和明年向苏订货、增聘专家以及现有 100 名苏联专家的延聘等问题,就按你们提出的意见办。在工作上要抓紧、抓细、抓好。在备件订货上,既然发现按 1: 10 比例订来的备件有许多并不适用, 今后就不要笼统地按 1: 10 比例订货了。关于人员问题,请富春同志从兵工局抽调 1500 名技工,从汽车装配厂抽调 1000 名技工给航空工业。今后决

定每年分配给航空工业大学毕业生 2000 名。另外,再调 300 名老干部参加航

空工业建设,看来这是很必要的,最好 10 月底以前调齐,关于翻译问题,可

由长工同志与空司商量解决。解决不了时再写报告来。急需的 286 台精密机床,应尽快提出具体品种规格,然后从全国考虑解决。米格—9 发动机寿命不长,最多维修到 1955 年。随后总理批评抽调试飞人员太慢,限令空军在 8 月 15 日前把试飞人员送到工厂。关于航空工业职工可以提高工资 15%(勤杂人员提高 5%)的问题,也是这次会上批准的。会后,航空工业急需的领导干部、技术干部、技术工人和翻译从全国各地进一步聚集,急需的各种设备和器材从国内外陆续运到,苏联的图纸技术资料分批运来,按照 3 至 5 年规划进行的六大厂改建扩建工程也很快铺开,航空工业由修理走向制造的筹划与准备工作基本完成,进入过渡阶段。

建国初期,我参加周总理主持研究航空工业重大问题的这四次会议,他的一系列主要决策和所采取的有力措施,为新中国航空工业确定了方向,奠定了基础。几十年来,航空工业在周总理确定的方针指引下,由小到大,由低到高,发展成为当今世界上屈指可数的规模较大的国家之一。作为新中国航空工业的主要奠基人,周总理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