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宣慰司道

元代又以一级政区行省划分范围过大,间有鞭长莫及之感,为加强对距省会较远地区诸路的管辖,又在偏僻边陲地区,分道设立宣慰司,就便处理军民之务。“其与职民者省治之,职军者院临之”①。计有山东东西道(治益都路)、荆湖北道(治中兴路,今江陵)、湖南道(治天临路,今长沙)、海北海南道(治雷州路)、河东山西道(治大同路)、四川南道(治重庆路)、广东道(治广州路)、福建道(治福州路)、淮东道(治扬州路)、浙东道

(治庆元路,今宁波)、广西两江道(治静江路,今桂林)等宣慰使司道十一。另在陕西行省设有“巩昌等处便宜都总帅府”(治巩昌路,今陇西), 与宣慰司道性质相仿。宣慰使司道上承省的政令,下达诸县,复转诸县的请求于省,承上启下,兼有行省派出机构和介乎省、路之间的一级行政机构的职能。宣慰司道外,另设肃政廉访使道二十二,其任务则在奉中央御史台之命,监察全国各地的行政。非正式地方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