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宋代户口的再认识

③ 范成大:《吴船录》卷上。

① 《宋史》卷四三七《真德秀传》。

② 《宋史》卷四五《理宗纪》五。

③ 《宋史》卷一七四《食货志》二。

① 《宋史》卷四一九《徐荣臾传》。

② 《许国公奏议》卷一《奏论都城水灾乞修省以消变异》。

③ 《宋史》卷四二○《王伯大传》。

④ 《续文献通考》卷一二《户口》一,《续通典》卷一《食货》一○。

两宋是我国封建社会历史上地主经济大发展的时期,为适应土地私有制,征收赋调从历代以“人丁为本”过渡到以“资产为准”,户籍制度也相应地发生变化。但宋代史籍对处于这一重大变革时期的户籍登记原则,却记载过于简略与含混不清,使历来研究宋代人口的学者,很难准确理解宋代户口记录数字的严格含义。同时,宋代大土地所有者为逃避或减轻赋役负担, 与中央政权之间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特别强化,也使官方掌握的户口数字与实际数字之间有着较大的差距。因而史籍中有关宋代户口的记载,存在一些矛盾和难以解释的现象,主要可归结为以下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