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清代人口的大发展
一、清初人口的减耗及顺治年间的迅速回升1.清初的人丁编审制度
明清之际的大动乱,户口册籍多毁于兵火。顺治五年(1648 年)编审天下户口,因赋役均以“丁口”起征,“令人户自将本户人丁依式开写。⋯⋯ 民六十岁以上者开除,十六岁以上者增注”①。户口登录者仅为“成丁”,女口及十六以下的未成丁,六十以上的老丁,均不在户籍统计之列。
清代户口统计限于“人丁”之编审,一直延续到雍正末。据《清实录》记载:雍正十二年(1734 年),“是岁人丁户口二千六百四十一万七千九百三十二,又永不加赋滋生人丁九十三万七千五百三十”②。直至乾隆六年(1741年)会计,“各省通共大小男妇一万四千三百四十一万一千五百五十九名口”
③,原来的“人丁户口”改为“大小男妇”,户籍始进行全民登记。
清初的户口统计只有丁数,清代人曾有采用“以丁抵户”的办法以计算其口数,如《绍兴府志》即云:明代“向合众口为户,今(指清初)则以丁抵户,是一万八千四口丁,实则一万八千四户”④。近人亦有沿用此说,并按“户(丁)与口的比例常在一与五之间”来推算顺、康、雍三朝的历年人口⑤, 但有的学者从大量方志中所搜集到的资料证实,当时户数远少于丁数,丁与口比例的近似值为 1∶4①,以此作为推算顺、康、雍三朝人口,相对来说比较合乎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