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世祖的“附会汉法”与人口的迅速增长

忽必烈在宪宗时期主管漠南汉地的近十年间,从实践中逐渐认识到蒙古作为草原民族在中原地区所实行的奴隶制统治方式,不仅给各族人民带来沉重的灾难和北方经济的严重倒退,也使蒙古贵族政权自身的统治陷于危机之中。为了适应中原地区高度发展的封建经济以及政治和文化传统,他开始结识和重用一批汉族地主分子,采取了一些“附会汉法”的措施。

中统元年(1260 年)三月,忽必烈即大汗位后,先后下诏设十路宣抚司, 各择通晓农事者充随处劝农官;设劝农司,分派劝农使到各地督课农桑,并以能否招集流民还业作为对地方官升黜的依据;命地方官“劝诱百姓,开垦田土,种植桑枣,不得擅兴不急之役,妨夺农时”;“禁诸王、使臣、师旅敢有恃势扰民者,所在执以闻”④;不得“纵畜牧损践桑稼”或“以民田为牧地”⑤。

忽必烈实行了以上一系列措施后,随着经济的恢复,中统年间官方统计的户口数字迅速上升。二年(1261 年),天下户 1,418,499⑥,比宪宗二年

(1252 年)的 130 万户增加了 11 万余户,年平均增长率达 9.7‰。三年(1262 年),续增至天下户 1,476,146⑦,年平均增长率 12.8‰。四年(1263 年), 续增至天下户 1,579,110⑧,年平均增长率达 17.8‰。

至元年间,忽必烈继续进行了一些改革。至元元年(1264 年),诏新立条格,如“均赋役,招流移”,“勿擅科差役”,“恤鳏寡,劝农桑,验雨

⑤ 《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

⑥ 《元史》卷四《世祖纪》一。

⑦ 《元典章》卷十七户部三《户口条画》。

⑧ 《元文类》卷四○《经世大典序录》。

① 《元史》卷五九、六○《地理志》二、三。

② 《元史》卷五九《地理志》二。

③ 《元史》卷一五○《石抹也先传》。

④ 《元史》卷五《世祖纪》二。

⑤ 《元史》卷五《世祖纪》二。

⑥ 《元史》卷四《世祖纪》一。

⑦ 《元史》卷五《世祖纪》二。

⑧ 《元史》卷五《世祖纪》二。

泽,平物价”等①。并立迁转法,进一步将“户口增,田野辟”作为考课官吏五事中为首的两项标准。六年(1269 年),立常平仓及义仓。七年,立司农司,“专掌农桑水利”②。北部中国的农业生产得到了发展,人口也有了增加。中书省的邢州(今河北邢台),宪宗时“才五七百户”③,至元二年(1265 年)增至“户三万五百一”④,并升为顺德路。平阳路(今山西临汾)至元三年(1266 年)总管郑鼎“导汾水,溉民田千余顷”⑤,后临汾一县就有一万五千户”⑥。又甘肃行省中兴府(今宁夏银川),至元元年(1264 年)经行省官郭守敬、董文用等修理废壅古渠,开垦水田,使“民归之者四、五万”⑦。

至元元年(1264 年),户 1,588,195,较宪宗二年(1253 年)增 28 万余户,年平均增长率 16.8‰。七年(1270 年),1,939,449 户,年平均增长率更高达 22.5‰。《元史》称是年“赋民旧籍已有定额”⑧。蒙古政权辖境大体与金相当。但其户数尚不及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 年)8,413,164 户⑨的四分之一,北方户口减耗是严重的。

造成蒙古国时期北部中国户口严重减耗的原因,主要由于蒙古军队在灭金战争中的大肆杀戮与逃徙,其具体情况已在第五节中有所论列;此外,还由于蒙古诸王、贵族、军将等权贵势要之家对人口的大量控制与分割,此点将在下面再为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