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中期以后户口的迅速增长
金世宗时期(1161—1189 年),人口的发展开始由停滞不前而转入急遽增长时期,见表 10-11-12⑧。
表 10-12 可见,金中期从世宗大定初(1161 年)到章宗泰和七年(1207 年)的四十六年间,户与口分别增长了 180.4%及 172.4%,年平均增长率为
22.7 ‰ 及 22.0 ‰ , 这 在 中 国 封 建 社 会 史 上 是 增 长
表 11 - 5
年代 |
户数 |
增长百分率 |
年平均增长率‰ |
口数 |
增长百分率 |
年平均增长率‰ |
每户平均人数 |
---|---|---|---|---|---|---|---|
金世宗大定初 年(1161 年) |
300 余万 6 ,789,449 6 ,939,000 7 ,223,400 8 ,413,164 |
100 126.3 131.3 140.8 180.4 |
以本年 为基数 |
19 , 650 000 |
100 |
以本年 为基数 |
6.55 |
大定二十七年 (1187 年) |
31.9 |
44 , 705 ,086 |
127.5 |
32.1 |
6.58 |
||
金章宗明昌元 年(1190 年) |
29.3 |
45 , 447 ,900 |
131.3 |
29.3 |
6.55 |
||
明昌六年 (1195 年) |
26.2 |
48 , 490 ,400 |
146.8 |
26.9 |
6.71 |
||
泰和七年 (1207 年) |
22.7 |
53 , 532 ,151 |
172.4 |
22.0 |
6.36 |
率最高的时期之一,特别是金世宗时期,从大定初的 300 余万户增至大定二
十七年的 678 万余户,短短二十七年间户数翻了一番有余,年平均增长率更高达 31.9‰。
女真统治者占领北部中国以后,在汉族封建经济的影响下,逐步认识到奴隶占有制已不能与北方发展较高的经济情况相适应,不得不走向封建化的过程,以封建的租佃制代替奴隶制的剥削方式。首先致力于招辑流民复业及士兵复员归家从事农业生产;对因避役逃亡的农民“许令所在官司陈首,并行释免,更不追究”①;对猛安谋克户也计口授地,必令自耕,力不赡者方许
⑤ 《金史》卷四六《食货志》一《户口》。
⑥ 《金史》卷一二九《李通传》。
⑦ 《金史》卷四六《食货志》一《户口》。
⑧ 世宗、章宗年间,户口数均据《金史》卷四六《食货志》一,其中泰和七年据注文“户增于大定二十七年一百六十二万三千七百一十五,口增八百八十二万七千零六十五”,计算而得。又大定初元口数记载, 乃以其他四个年分每户人数的总平均值六点五五计算而得。
① 《金史》卷九八《完颜纲传》。
佃于人”②。地方官吏的考绩,也规定以劝农的成绩“为官吏殿最”③。为抑制兼并,并对女真贵族和权要之家实行限田。规定除牛头地以外,只许占田十顷,其余都括籍入官,违制兼并土地者予以法律制裁,如大定二十二年(1182 年)八月,赵王永中等四王府冒占官田,罪其各府长史府掾及县官,“皆罚赎有差”④。
金因北宋旧制征收夏秋两税,计亩取粟五升三合,而北宋下田仅秋税即征七升四合,人民负担有所减轻。“遇差科,必按版籍,先及富者,势均则以丁多寡定甲乙”①;“凡有徭役,均科强户,不得抑配贫户”②;又“诏免二税户为民”③。“中都、平州及饥荒地并经契丹剽掠,有质卖妻子者,官为收赎”④;“更定奴诱良人法”⑤。严禁诱卖奴隶,使农业劳动力得到解放。世宗严禁扰民,如大定十年(1170 年)秋猎时,即“勅扈从人纵畜牧蹂
践禾稼者,杖之,仍偿其直”⑥。章宗明昌四年(1193 年),欲巡幸山后避暑,臣下上书论谏,他立即表示:“今台谏官咸言民间缺食处甚多,朕初不尽知,既已知之,暑虽可畏,其忍私奉而重民之困哉”⑦?并“谕点检司:行宫外地及围猎之处悉与民耕,虽禁地,听民持农器出入”⑧。世宗并崇尚俭朴,初即位时即下诏:“凡宫殿张设毋得增置,无役一夫以扰百姓,但谨围禁, 严出入而已”⑨。“常日御膳”“止四五味”⑩,“服御器物,往往仍旧”(11), “宫中所须,毋取于民间”(12)。
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世宗时“中都、河北、河东、山东久被抚宁,人稠地窄,寸土悉垦”(13)。全国垦田亩《金史》缺载,但《金史·食货志》记载大定二十三年(1183 年)八月,推排定猛安谋克户“田一百六十九万三百八十顷有奇”(14),其数即过于北宋时相当于金人统治的北方地区垦田数(15)。由于耕地的扩大,粮食产量大大增加,世宗时“一岁所收,可支三年”①。章宗明昌三年,“天下常平仓总五百一十九处,见积粟三千七百八十六万三千余石,可备官兵五年之食,米八百一十余万石,可备四年之用”
②。从国家储备粮食之多,亦可见农业生产的丰盛。
史称世宗在位时,“躬节俭,崇孝弟,信赏罚,重农桑,慎守令之选, 严廉察之责。当此之时,郡臣守职,上下相安,家给人足,仓廪有余,⋯⋯
② 《金史》卷四七《食货志》二田制。
③ 《大金国志》卷一七《世宗圣明皇帝》中。
④ 《金史》卷四七《食货志》二田制。
① 《金史》卷四七《食货志》二租赋。
② 《金史》卷四七《食货志》二租赋。
③ 《金史》卷四六《食货志》一户口。
④ 《金史》卷六《世宗纪》上。
⑤ 《金史》卷九《章宗纪》一。
⑥ 《金史》卷六《世宗纪》上。
⑦ 《金史》卷九五《董师中传》。
⑧ 《金史》卷一○《章宗纪》二。
⑨ 《金史》卷六《世宗纪》上。
⑩ 《金史》卷八《世宗纪》下。
① 《金史》卷四七《食货志》二牛具税。
② 《金史》卷五○《食货志》五常平仓。
号称‘小尧舜’”③。章宗亦“欲跨辽、宋而比迹于汉、唐,亦可谓有志于治者矣”④。虽不免有溢美之处,但世、章之际,“百姓滋殖,号为小康”,⑤ 确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