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态方面的素质

不卑不亢、有理有节始终是国际商务谈判应坚持的谈判态度,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谈判双方把谈判引向成功的基础。这几个字看起来简单,但准确把握分寸却是很不容易的。如何表现强硬?如何表现灵活?如何表现妥协?这些技巧的掌握来自平时不断地积累经验。有的人认为对外商要客气些,甚至认为“外国人讲的都是对的”,不要说这样的谈判者不能维护国家的利益,甚至连外国人都看不起。但同时,也有些人有莫名其妙的优越感, 虚狂孤傲,在实际谈判中表现粗鲁,常常将不平等的条件强加于人。在有些发展中国家,某些人在与发达国家的商人交往过程中常常表现出既相当自卑、盲目崇洋,又过分骄傲、妄自菲薄的矛盾心理。所有这些都是不正确的态度。当然,如果个别外商企图欺骗我们、欺侮我们,向我们推销劣质产品, 那我们就要识破他们,制止他们的行为,予以必要的反击;同时,我们也不能因为自己手上有些筹码而自鸣得意,摆出一付高高在上的架势,趁机向外商提出一些过分的,无理的要求,动辄以最后通牒方式向对方压价,即使对方报价相当合理也无动于衷;又如当项目管理中出现问题时,又常常不顾实际情况推诿责任。自卑要受人欺侮,而莫名其妙的傲慢与拒绝妥协也不是理智的反映。因此,在国际商务谈判中,我们应该始终遵循周恩来总理一再教导的“不卑不亢、有理有节、互相尊重、友好协商”的方针。

在与外商谈判中,要表现出应有的诚意,要树立一种认真负责的形象, 及时答复对方提出的问题,严格履行曾经允诺过的东西。如对方给你一个电传,你要及时回复;对方有些做法不对,你要适时指正;我们自己做法不妥, 要敢于承认;同时,不轻意向对方承诺,而一旦承诺就要尽力履行。这样对方就会认为你是可靠的。我们说,寻求外商有效的合作有时需要营造竞争的局面,然而有时我们准备引进一个项目,随随便便向一些外商发出邀请洽谈的函电都是不妥的。对方会以为这只是我们的摸底与试探,因而就不予重视。结果来洽谈的外商就十分有限,竞争也无从谈起。所以在对外业务交往中, 态度一定要诚恳,要通过适当的渠道让有关国外厂商充分了解我们的意图, 让他们感到合作的条件已经具备,接下去的谈判将不是一个旷日持久,漫无边际的过程,于是就会众商汇集,这样就能广泛地选择合作伙伴,在公平竞争中占有优势地位。事实上,在国际商务谈判中,认真、诚恳的态度也将是不卑不亢的作风的自然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