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底抽薪

**釜底抽薪,如同背水一战一样,是一种有风险的策略。它是指在谈 判陷入僵局时有意将合作条件绝对化,并把它放到谈判桌上,明确地表 明自己无退路,希望对方能够让步,否则情愿接受谈判破裂的结局。**这 样做的前提是双方利益要求的差距不超过合理限度,则对方有可能忍痛割舍部分期望利益、委曲求全;反之,如果双方利益的差距实在太大,是对方单方面的努力与让步所无法弥补时,谈判也只能就此收场了。

在一次引进设备的谈判中,我们选择了两家外商,A 公司和 B 公司作为可能的合作伙伴。根据两家公司报来的资料与价格,我们同两家公司分别作了初步接触,发现 A 公司名气较响,设备质量也较好,且报价也较高,达 630 万美元;B 公司虽名气不及 A 公司,但设备质量毫不逊色,功能却要多些, 报价稍便宜,为 580 万美元。根据各方面情况的综合考虑,我们决定把 B 公司的设备作为首选对象。然而,这个价格仍然偏高,谈判的关键是要它把价格降下来。

于是我们邀请 B 公司派代表来华洽谈,通过几轮谈判,B 公司几次降价, 最后报出价格为 520 万美元,并声明再降 1 美元,它就不干了。然而事实上据我们得到的情报,接照这个价格 B 公司可获得可观的利润,因此这个价格似乎仍高了些。因此我们在与 B 公司谈判的同时,也保持着与 A 公司的联系, 这显然对 B 公司造成了一些压力。

这时,我们就对 B 公司采用了釜底抽薪的计策。我们坦率地告诉 B 公司谈判代表:虽然贵公司作了很大让步,但我们在该项目上顶价是 500 万美元, 超过这一限度,我们要另向上级申请,能否批准,我们心里也没底。我们希望贵公司再作一次最后的报价,否则,我们虽然非常希望购买贵公司的设备,

但看来也只能另择伙伴了。对此,我们将感到遗憾。

B 公司谈判代表虽然不太乐意,但眼看就要到手的合同有可能告吹,只得再紧急与公司本部磋商,最后终于以 497 万美元同我方达成购买设备协议。

当然,这一策略不是轻易随便采用的。然而当谈判陷入僵局而又实在无计可施时,这往往是最后一个可供选择的策略。作出这一选择时,我们要做好最坏打算的准备,否则到头来会显得茫然失措。特别是盲目滥用这一做法, 只会吓退所有的合作者,结果搞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另外,如果僵局就此突破,我们就要兑现承诺,与对方签订协议,并在日后的执行中,充分合作,保证履约。切忌用 A 来压 B,因为搞得不好,两家公司联合起来对付我们,我们就会非常被动。在整个过程中,我们应该严格地遵守商业信用和道德,不能随意承诺。一旦承诺就要兑现,要注意货比三家与轮番压价绝对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