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人员的素质

素质,在心理学上是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的先天的特点。然而在广义上理解,人的素质不仅是有生理、心理两个方面的基本特点,而且也包含了一个人的知识修养和实际能力方面的内容,人的素质可以在实践中得到逐步发展与提高。

一个优秀的谈判人员应具备怎样的素质?弗雷斯·查尔斯·艾克尔在《国家如何进行谈判》一书中曾提出:“根据十七、十八世纪的外交规范,一个完美无缺的谈判家,应该心智机敏,而且有无限的耐心。能巧言掩饰,但不欺诈行骗;能取信于人,而不轻信于人;能谦恭节制,但又刚毅果敢;能施展魅力,而不为他人所惑;能拥有巨富,藏娇妻,而不为钱财和女色所动。” 当然对于谈判人员的素质,古今中外向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但是, 一些基本的要求却是共同的,并历来为许多谈判者所遵奉。一个商务谈判的谈判者应该在自身幸质培养方面做好哪些准备?这个问题就如同一个运动员必须取得何种资格条件方能参加重大国际比赛一样严肃而重要。我认为,谈判者下列几个方面的素质条件是不可缺少的,知识面广、谦虚好学、具有较强的意志力与原则性、不卑不亢、具备驾驭谈判的技能、礼仪、修养良好、体力精力充沛,对工作热诚等等。具体来说,大致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