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把对方委派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与 老板区别开来,分别对待,我们要与外方工作人员友好合作。对于合同

的执行,不仅要看条款,而且要看实际进行得如何。搞好与外方工作人员的关系,会给项目带来合同规定以外的收益。有时,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一些困难,只要能取得外方工作人员的谅解与支持,问题就会很快得到解决。这样,既提高了效率,又可避免兴师动众,重上谈判台。

**第四,严格保证合同执行,才是从最大的利益角度来保护我们自己 利益。**有些对外项目涉及国家形象,有些涉及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之间的关 系,企业之间的违约行为,也会给两国关系蒙上阴影。如某地曾有一个向外方提供水泥的合同,签约后不久,市场就发生了变化,水泥价格直线上涨, 我方出口商十分后悔,于是采取了宁愿按合同的赔偿条款接受罚款,也不愿如期交货的下策。这是明显的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对此,我国有关部门进行了干预,督促这家企业按合同按期交货,以维护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

项目的最终完成是我们谈判的出发点和归宿,然而在项目实际合作过程中,谈判仍会不时的以各种形式出现。我们不可能小心翼翼地逃避谈判,相反,只有随时做好谈判的充分准备,才能实现谈判的最终目的,项目实施的圆满结束。也只有到了这个时候,双方谈判人员才有可能如释重负,欢庆谈判的善始善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