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占使用权与非独占使用权之间的差价

通常,授予被许可方使用技术的权利分为:独占使用权(Exclusive Right)和非独占使用权(Non—exclusive Right)。被许可方如要求获得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的独占使用权,那么许可方在考虑自身利益失去过多的情况下,会在底价基础上再提高 20%—50%的使用费。反之,如仅要求非独占使用权,那对许可方底价就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国际许可证执行者协会的有关资料表明,非独占使用权许可提成率不超过 5%,独占使用权的提成率可达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