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付方式差价

技术转让交易中使用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总付(Lump — sum payment)、提成支付(Royalty)和入门费加提成费(Initial payment and royalty)支付。原则上说,总付金额与逐年提成支付的金额之和的现值

(Present Value)应大体相等。但由于总付方式可以使许可方较早地收到使用费的现金,又不承担被许可方利用技术好坏的风险,因此如许可方使用总付方式,被许可方可以要求比提成支付总额现值还低的使用费,其差额相当于现金折扣(Cash dis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