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技能方面的素质

知识广博是一个谈判人员素质构成中的基本因素,而技能则是知识的外在表现与具体应用。

首先,一个谈判人员应该有必要的运筹、计划能力。谈判的进程如何把握?谈判在什么时侯、什么情况下可以由准备阶段进入到接触阶段、实质阶段、进而达到协议阶段?在谈判的不同阶段要注意重点的转移,采取何种技巧、策略?对此,谈判者都要进行精心的计划与统筹安排。当然,这种计划离不开对谈判对手背景、需要、可能采用的策略的调查了解与充分估计,以此才能做到知己知彼成竹在胸。

其次,要懂得,所谓谈判就是要靠“交谈”来消除双方观点的分歧,达成彼此观点的一致的过程,因此语言驾驭能力就是谈判者的基本素质之一。

这就要求谈判者能善于表达自己的见解,叙述条理清晰,用词准确明白,即使对于某些专业术语,也能以简明易懂的语言加以解释;同时谈判者还要善于说服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与条件,善于通过辩论来批驳对方立场,维护自己的利益。谈判者驾驭语言方面的不足不仅容易引起交流中的误解,造成沟通障碍,而且会使自己的合理要求在谈判结果中得不到有效表达和保障。当然我们强调提高语言驾驭能力并不是提倡在谈判中泛泛而谈、虚张声势,这种做法会伤害谈判氛围,使对手产生不满。如有的谈判者在解释自己的观点时常常词不达意,漫无边际。我们强调语言驾驭能力是因为谈判的过程是双方表达、辩论与说服的过程,谈判也只有在这种多层次、全方位的沟通过程中才能达成逐渐趋向一致的结果。

第三,对谈判进程的把握,谈判中语言技巧的运用,都离不开对谈判对手的了解与认识,而这种了解与认识的依据不能仅仅从对手的背景调查中得到,面对面的谈判为了解与认识谈判对手提供了直接的机会和丰富的信息, 而这就需要依赖于谈判者的观察能力、对对手在口头语言、动作语言、书面语言等各方面表述中所体现的心理状态及其细微变化的体察能力,而且还反映为谈判者捕捉到这些信息后能作出迅速的判断与有效的反应。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提高这种观察力的重要途径。

第四,创造力与灵活性是谈判人员素质中“天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人员意志力的坚韧、顽强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并在谈判中具体表现为既不轻易退让,又能善于妥协的谈判能力。如果一个人在谈判中只是表现出单纯的“原则性”和百折不挠的精神,那往往会使双方陷入争执,这时候坚持强硬的立场常常使僵持局面得不到化解。在这种情况下,谈判人员发挥应有的创造力、想象力,并在制订与选择方案上表现出灵活性,对于推动谈判的发展具有关键作用。1972 年中美上海联合公报中美国方面对于台湾问题的立场表述。1978 年埃以戴维营和谈中关于把西奈半岛划分为非军事区的做法都是典型的例证。所罗门说过:“没有幻想的人只有毁灭”,这一点在谈判者身上的表现尤为重要。

最后,国际商务谈判人员应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特别是要注意积累各方面的关系,同各国的政府官员、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各界朋友建立广泛的联系,这样在谈判时,就可能获得一个方便的信息通道或若干义务咨询顾问,这无论是对谈判对手的了解、对谈判方案的确定、对谈判僵局的突破都大有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