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56 年的《中学地理教学大纲(草案)》

1956 年的《中学地理教学大纲(草案)》,是新中国制订的第一部中学地理教学大纲。这部地理教学大纲是在批判了旧中国充斥地理教科书中的“地理环境决定论”等资产阶级地理学的内容与观点,并且吸取了老解放区经验和学习原苏联的基础上制订出来的。这部大纲在阐述中学地理教学的目的任务时指出:“要把一定范围的地理知识教给学生,并且使他们获得一些实际的技能和熟练的技巧,帮助他们形成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使他们受到爱国主义的教育,能以无限忠诚献身于伟大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献身于保卫世界和平的事业。”这个教学目的,包括了地理知识教育、技能技巧培养和思想政治教育三个方面的要求。但是,有些地方要求仍显得不够明确具体,如“一定范围”、“一些实际”等提法都比较笼统,教师不易于领会和掌握;在思想政治教育要求上有些偏高,如帮助学生“形成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一项,就很难由地理一个学科来完成, 也不是学生在中学阶段就可以完全解决的;另外,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高中经济地理与初中区域地理有不少重复。尽管如此,这部中学地理教学大纲的功绩还是很卓著的,因为中学地理教学目的从无到有地制订出来了, 而且内容也较全面,因而对于推动我国中学地理教学改革的发展,起着很好的奠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