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纲具有切合实际的确定教学内容的原则

教学大纲所规定的确定教学内容的原则,是否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 是否反映学科特点,是否切合当前中学地理教学的实际,这也是衡量一部教学大纲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因为它是大纲总的指导思想的一种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初中地理教学目的的一种具体体现。

义务教育初中地理教学大纲确定教学内容的原则有以下四条:①从培养社会主义公民的需要出发;②以环境——资源——人类活动为线索,正确阐明人地关系;③广度和深度要适当;④有利于启迪智能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大纲确定的这些原则,是有着具体的针对性的。其中第一条是强调从义务教育的培养目标出发,来选择地理教学内容,这是选择和确定地理教学内容的最根本、最重要的一条原则,我们的教育目标是提高全民族的素质,而不是搞只为少数人服务的应试教育,因此贯彻执行这条原则, 就必须彻底转变传统的教学观念。第二条是强调从地理学科的特点出发, 来选择和确定地理教学内容,这就要求我们以现代地理学的核心内容—— 人与地理环境的关系——作为中学地理教学的基本内容,以“环境——资源——人类活动”为基本线索,正确阐明人地关系,彻底改变那种长期以来初中地理以自然地理知识为重点,以区域地理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传统模式。第四条原则是从地理教学方法和学生认知规律的角度,提出的选择与确定地理教学内容的原则,主要针对传统地理教学偏重于单纯传授地理知识,忽视培养学生能力和发展智力,课堂教学照本宣科,理论脱离实际的

教学方法,强调和提倡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倡走出小课堂,开展地理课外教学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以上三条原则,都是从义务教育总的培养目标的需要考虑而提出的。第三条原则“广度与深度要适当”,则是从可能性的角度提出的。由于九年义务教育初中课程计划中的地理课安排的年级比较低,课时数也有限,学生的年龄较小,其生理、心理特征与接受能力,对地理课内容的选择都具有一定制约作用,加之当前我国师资与教学条件均较差,因而在选择与确定教学内容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实际的可能性,避免再度出现 1978 年和 1986 年大纲教学内容难度较大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