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理特征的教学

地理特征是在区域地理教学中最常见的一种地理理性知识,无论哪种地理事物的特征,都需要学生通过比较、综合、归纳、概括的思维过程, 才能知道这些地理事物特征是怎样得来的,为什么会有这些特征,也才能真正掌握这些地理特征。为此,进行地理特征的教学应该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 讲授某种地理事物的特征,一定要先弄清楚有关地理特征的内涵, 如气候特征、水文特征到底是要说什么。许多学生在学习地理特征时恰恰是对地理特征的内涵不十分清楚,所以只能死记硬背特征。因此,教师在教学中一定要帮助学生弄清楚,一般来说,属于地理要素的特征,大多也是由几个要素组成的,如气候特征主要是由气温、降水两大要素组成的, 河流水文特征主要是由流量、流量季节变化、结冰期和含沙量等几个要素组成的;属于区域综合性地理特征的,则要视不同区域各地理要素的具体情况而定,要通过综合分析抓住最突出的地理特征,如非洲最突出的自然地理特征是干燥炎热,南极洲最突出的地理特征是严寒、冰雪和大风,我国青藏地区最突出的地理特征是地势高和气候寒。

  2. 要注意引导学生从地理图象中分析和归纳出地理特征。例如,讲授中国降水的特征,就要通过引导学生观察中国年降水量分布图,分析归纳出我国降水自东南沿海向西北内陆递减的特征;通过引导学生观察哈尔滨、北京、武汉、广州四城市降水柱状图,分析归纳出我国降水多集中在夏秋的特征。

  3. 在分析区域地理特征时,要注意充分运用比较的方法,通过比较分析得出区域地理特征。例如,讲授南方地区的地理特征可以同北方地区进行比较;讲授西北内陆地区的地理特征可以同东部季风区进行比较;讲授英国的地理特征可以同日本进行比较等等。通过比较分析得出的区域地理特征,往往能够给学生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