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963 年的《全日制中学地理教学大纲(草案)》

1963 年的《全日制中学地理教学大纲(草案)》是根据 1958 年国家颁布的“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以及在这个教育方针推动下,中学地理教学改革所取得的一些新鲜经验而制订的。这个大纲规定的中学地理教学目的,“是在小学教育的基础上,使学生进一步掌握中国的、全球的、各大洲和世界主要国家的地理基础知识;使他们进一步掌握运用地图等基本技能;培养他们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精神,战胜自然、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雄心。”这个教学目的在地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方面的要求,较之 1956 年大纲要明确和具体得多了,教师比较容易领会和掌握;但是,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要求仍然有偏高的倾向,如培养学生的国际主义精神,就很难通过地理教学来实现,而培养学生“战胜自然”的雄心又显然有些脱离当前人类掌握科学技

术的水平与能力,因而这些要求就有些脱离实际,而缺乏科学的辩证唯物主义的人地观思想。这个大纲自 1963 年实施以后,当年入学的初一学生还未来得及升入高一就进入了“文革”动乱时期,因而它也就随之中途夭折、不宣而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