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地理教学基本功评价指标的原则

地理教学基本功的评价是一项涉及内容广泛且十分复杂细致的工作。为了保证地理教学基本功评价的客观性,使评价切实起到帮助广大地理教师尽快提高教学水平,不断深化地理教学改革的积极作用,我们需要制订一套科学评价地理教学基本功的评价指标体系,在确定这种科学评价体系的评价指标时,必须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 导向性原则。确定地理教学基本功的评价指标,要有利于贯彻中学地理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要针对当前中学地理教师的实际和中学地理教学的实际状况,提出相应的评价项目与评价要点,突出评价的重点要求, 以便充分体现评价指标的导向性。在当前特别要强调对几种教学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这些基本技能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运用,防止脱离教学过程孤立地去看教学技能的倾向。

  2. 科学性原则。确定地理教学基本功的评价指标,要以现代教育科学理论和系统理论作指导,按照地理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当前教师与教学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评价项目及每个项目的权重系数,同时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以避免评价的主观随意性,逐步实现评价的科学化与规范化。

  3. 整体性原则。地理教学基本功是为提高地理课堂教学质量服务的。因此,评价地理教学基本功要同地理课堂教学过程的评价紧密结合,同时根据每项地理教学基本功在地理课堂教学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合理地分配权重系数,以利于实现地理课堂教学的整体优化。

  4. 可行性原则。地理教学基本功评价指标的确定,既要符合中学地理

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又要从本市中学地理教师与地理教学的实际出发, 做到要求明确具体,方法简便易行,使广大地理教师都能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从而有利于调动广大地理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地理教学基本功与地理课堂教学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