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1992 年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地理教学大纲(试用)》

为了促进我国普教战线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全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原国家教委按照普通教育教学内容改革总体规划的部署, 于 1987 年开始组织制订九年义务教育初中各学科教学大纲,经过一年多时

间,于 1988 年 11 月颁发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地理教学大纲

(初审稿)》。又经过三年多的试点实验,广泛征求了各方面专家、教师等的意见,参照原国家教委对历史、地理等学科加强德育和国情教育的指示,对这部大纲(初审稿)进行了全面修订,于 1992 年 5 月审查通过了《九

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地理教学大纲(试用)》,并于 1993 年秋季开始在全国试用,这就是现行的初中地理教学大纲。

义务教育初中地理教学大纲的制订,总的来说,是继承、吸取了近年来中学地理教学改革的成果与经验,无论从大纲的指导思想和内容结构, 以至大纲的形式与写法等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突破与创新。这部教学大纲的主要特点,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点:(1)教学目的进一步明确充实; (2)确定教学内容的原则更加切合实际;(3)知识体系和结构安排更加符合

初中学生的地理认知规律;(4)思想教育和国情教育得到了适当的加强与落实;(5)教学要求实现了目标层次划分,便于教师使用。关于这部教学大纲制订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及大纲的主要特点,我们将在下一个题目中详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