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定广告目标
广告的目标取决于企业制定的有关目标市场、市场定位和营销组合的总体决策。
广告的目标可分为通知、说服或提醒三大类。
通知性广告主要用于产品的引入期,其目的是开发产品的原始需求。如“最新口味八宝冰淇淋上市了!”一类的广告。
说服性广告则主要用于产品的成长期,其目的在于激发、影响产品的选择需求。大多数广告属于这一类广告。
提醒性广告适用于产品的成熟期,目的是加强并保持顾客对产品的记 忆。如街头随处可见的可口可乐广告,既非通知,也非说服,只是提醒人们想起可口可乐。
表 11—1 列举了各类广告的可能目标
表 11-1 各类广告目标类别
类 别 |
广 告 目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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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性广告 |
( 1 )向市场告知有关新产品的情况 ( 2 )描述所提供的各项服务 ( 3 )提出某项产品的若干新用途 ( 4 )纠正错误的印象 ( 5 )通知市场有关价格的变化情况 ( 6 )减少消费者的恐惧 ( 7 )说明新产品如何使用 ( 8 )树立企业形象 |
说服性广告 |
( 1 )建立品牌偏好 ( 2 )说服顾客马上购买 ( 3 )鼓励顾客转向你的品牌 ( 4 )说服顾客接受一次推销访问 ( 5 )改变顾客对产品属性的知觉 |
提醒性广告 |
( 1 )提醒消费者可能在将来需要这个产品 ( 2 )促使消费者在淡季也能记住这些产品 ( 3 )提醒顾客何处购买这个产品 ( 4 )保持最高知名度 |
广告目标的决策是企业整体广告策划的基础与前提,因而意义重大,不可怠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