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定广告目标

广告的目标取决于企业制定的有关目标市场、市场定位和营销组合的总体决策。

广告的目标可分为通知、说服或提醒三大类。

通知性广告主要用于产品的引入期,其目的是开发产品的原始需求。如“最新口味八宝冰淇淋上市了!”一类的广告。

说服性广告则主要用于产品的成长期,其目的在于激发、影响产品的选择需求。大多数广告属于这一类广告。

提醒性广告适用于产品的成熟期,目的是加强并保持顾客对产品的记 忆。如街头随处可见的可口可乐广告,既非通知,也非说服,只是提醒人们想起可口可乐。

表 11—1 列举了各类广告的可能目标

表 11-1 各类广告目标类别

类 别

广 告 目 标

通知性广告

( 1 )向市场告知有关新产品的情况

( 2 )描述所提供的各项服务

( 3 )提出某项产品的若干新用途

( 4 )纠正错误的印象

( 5 )通知市场有关价格的变化情况

( 6 )减少消费者的恐惧

( 7 )说明新产品如何使用

( 8 )树立企业形象

说服性广告

( 1 )建立品牌偏好

( 2 )说服顾客马上购买

( 3 )鼓励顾客转向你的品牌

( 4 )说服顾客接受一次推销访问

( 5 )改变顾客对产品属性的知觉

提醒性广告

( 1 )提醒消费者可能在将来需要这个产品

( 2 )促使消费者在淡季也能记住这些产品

( 3 )提醒顾客何处购买这个产品

( 4 )保持最高知名度

广告目标的决策是企业整体广告策划的基础与前提,因而意义重大,不可怠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