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扭转经济危机的全斗焕幸得赦免

全斗焕 1931 年 1 月 18 日生于庆尚北道大邱市陕川郡栗谷村内川里。 9 岁时随父母到中国吉林省侨居,开荒种地。回国后定居大邱,1952 年进陆军士官学校,1955 年毕业,任教官、排长、连长等职务。1958 年在金浦第一空输特战队任上校教官。全斗焕于 1958 年和 1960 年两次去美国陆军步兵学校学习,接受心理战和特种战斗训练。1961 年任空降部队上尉连长时,参加朴正熙的军事政变,对朴表示崇拜和忠心,获得朴的赏识,从上尉升为少校。不久入陆军大学学习,1964 年毕业。1967 年任首都警备司令部第 3 营中校营长,负责总统府的警卫。1968 年 1 月 21 日夜,金新朝等一批武装人员越过第一师团布防的山谷,一直渗透到汉城,逼近总统府青瓦台,正拟发动武装进攻时被发觉。全斗焕急中生智,命令发射照明弹和迫击炮,结果打死 21 人,活捉一人,全斗焕因此立功受赏。1968 年调任陆军参谋总长徐钟哲的首席副官,晋升上校。1970 年 11 月被派去越南南方作战,1971 年任白马部队第八师 29 团上校团长(外号“蝙蝠”部队),曾参与拟定“老鹰”、“蝙蝠” 等作战行动计划,获“忠武”、“花郎”等最高勋章。1972 年晋升准将。次年晋升少将,任第一空输特战旅旅长。1974 年任总统警护室副室长助理。1977 年晋升中将。1978 年任“军人之花”步兵第一师师长。1979 年 3 月任国军保安司令。同年 10 月,全接到朴正熙被刺身亡的消息后,认为“救国”的责任自然落到自己身上,伺机发动政变。